深圳首例!夫妻破產可申請免債928萬 網民呻不敢借錢?官方回應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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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羊城晚報》報道,8月2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裁定宣告一對夫妻債務人破產,三年考察期後,可向法院申請免除未清償的債務,是否免除則由法院依法審查裁定。有網民表示以後不敢借錢給別人,對類似質疑,官方曾回應指個人破產不是逃債的方式。

8月29日,深圳破產法庭法官對債務人郭某某(右一)、李某某(右二)夫婦宣告破產。(羊城晚報)
個人破產條例。(視覺中國)

深圳夫妻負債近千萬

自1998年起,郭某某、李某某夫妻二人在深圳市羅湖區開設毛巾批發零售店,後倉庫遭遇火災,夫妻倆於2012年重新開店,但一直處於虧損狀態。自2012年至2023年間,夫妻倆陸續向親戚朋友、各類平台、銀行借款,用於償還債務及維持店舖經營。

後來由於無法支付租金,店舖不得不關閉,夫妻二人的負債共92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於是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清算。

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影片截圖)

符合個人破產清算條件

破產管理人核查發現:郭某某目前無工作、無收入,李某某已退休,每月可領取退休金4000多元,兩人無其他收入。夫妻倆名下有一套位於深圳市羅湖區的房產,面積114.39平方米,無其他大宗財產,現金及存款不足400元。

與夫妻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有兩個兒子及郭某某的母親,大兒子智力障礙四級;小兒子尚在大學讀書。深圳中院認為,債務人夫妻符合宣告破產的條件,應當裁定宣告夫妻破產。自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之日起三年,為免除債務人未清償債務的考察期限。考察期內,夫妻的收入中每月可保留一定額度的生活費用、醫藥費,超額度的款項或新發現的財產則由管理人進行接管分配。

考察期屆滿後,夫妻債務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免除未清償的債務,是否免除其未清償債務由人民法院依法審查裁定。

個人破產制度。(視覺中國示意圖)

官方回應

該起案例令到「個人破產」再次引發關注,有網民表示不敢借錢給別人,「以後都不要借錢給別人,讓他們問銀行借」「欠錢的是大爺,借錢的是孫子」「借錢的也是倒了霉了」「這是老賴制定的政策麼」。

深圳破產法庭。(深圳中院)

不過此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破產法庭庭長曹啟選便已經回應過「逃債」質疑。據《羊城晚報》報道,曹啟選表示,面對社會的擔心,《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在制定之初就對防止逃廢債進行了嚴格設計,如規定申請人應嚴格履行誠信義務、建立個人破產信息登記與公開制度等,同時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建章立制、審慎把關。現有的案例證明,逃廢債的企圖被層層關卡「拒之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