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菲律賓工作涉開設賭場罪被捕 職校生:學校推薦,望從輕處理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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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職校生赴菲律賓工作涉開設賭場罪一案,在河南信陽平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14名被告人中,有4名職校生涉案,他們均稱是學校推薦去菲律賓工作,希望獲得從輕處理。法庭沒有當庭宣判,審判長希望各被告退還違法所得。

《澎湃新聞》報道,湖南常德海乘職業學校部分畢業生經學校推薦赴菲律賓工作,回國後被以開設賭場罪拘捕。因涉及的是河南信陽警方自2021年以來開始偵辦的「九州娛樂城」特大跨境賭博案,這些畢業生被指控為賭博網站窩點工作人員。

8月27日,該案在河南信陽平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14名被告均為「90後」,涉案金額介乎2萬多元至3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不等。

8月27日,職校生赴菲律賓工作涉開設賭場罪一案,在河南信陽平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澎湃新聞)

被告李然為常德海乘職業學校畢業生,她和十多位同學由學校推薦下赴菲律賓工作而涉案。檢察機關起訴,李然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11月,出境到菲律賓馬尼拉,在九州娛樂城賭博網站旗下收米咨詢有限公司的推廣部工作,負責發展中國大陸賭客到該賭博網站內進行網絡賭博,獲得非法收入77288元。2023年8月10日,她退贓1萬元。

李然在庭上自我辯護時稱,當時是經學校推薦到菲律賓,並不知道是從事非法賭博的工作,還繳交了1萬多元的費用,「現在學校的校長也因開設賭場罪被抓。希望法庭考慮我的情況能夠從輕」。據悉,常德海乘職校校校長、法定代表人鄧廣周被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刑事責任。

李然的辯護人稱,常德海乘職業學校在推薦就業時,沒有為學生嚴格把關工作單位,導致李然誤入歧途,從最初被工作單位蒙蔽,進而將錯就錯走上犯罪的道路。李然最初的主觀目的並不是違法犯罪,而是迫於無奈接受工作單位對其工作內容的安排,招攬大陸賭客賭博,主觀惡意較小。

湖南常德海乘職業學校部分畢業生經學校推薦赴菲律賓工作,回國後被以開設賭場罪拘捕。(澎湃新聞)

另一名涉案人、唐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趙磊在庭上認罪,但提出「感覺自己是被騙過去的,當時是通過學校和中介去菲律賓的」。

趙磊在開庭前受訪時稱,2017年下半年被學校安排到名為河北錦航船舶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公司實習,通過此公司去菲律賓,為此還繳納了3萬多元的培訓費和上崗費。他在菲律賓工作兩個月,主要是向國內QQ群不停地散發「招聘兼職日入200元到500元」的廣告,吸引人加QQ群。他發現異常後向學校報告並回了國。

趙磊出示的《證明信》列明,「實習期間學校了解到該酒店存在博彩活動,立即與公司聯繫,要求停止實習,並安排學生回國,該生接到學校通知後立即回國」。(澎湃新聞)

趙磊稱,還有十多名同學也到菲律賓工作,「但我應該是第一個被抓的」。他曾向有關部門投訴學校,但目前尚無回應。

有辯護人認為,被告去菲律賓時年齡雖已成年,但涉世未深,而涉案的菲律賓收米公司對他們進行了洗腦式培訓。多名被告均提到,公司稱「賭博在菲律賓是合法的」,此舉讓他們放鬆警惕。多名被告認為,學校應該承擔一定責任。

辦理過境外賭博案的江蘇聯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豪律師認為,學校若明知屬於賭場,並推薦學生就業,在明知他人實施犯罪的情況下提供幫助行為,可以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學校若不明知屬於賭場,根據學校存在的過錯行為,也應當予以一定的民事賠償。

湖南省刑法學研究會原副會長賀小電認為,由於開設賭場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學校不可能構成犯罪。但不論它是否明知為學生推薦的工作屬開設賭場,由此給學生所造成的損失,都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