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背書懲罰為由性侵小學生 湖南六旬校長強姦猥褻兒童罪成判死刑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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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湖南耒陽一小學校長徐某某被指控在上課期間性侵多名兒童;12月,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對徐某某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月3日,被害人家屬透露,案件已於5月28日宣判,徐某某犯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成,一審被判死刑。

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徐某某原是某小學退休教師,徐某某退休後,經當地教育局招聘,於2021年7月被返聘至某小學,擔任六年級班主任兼該年級語文教師 。

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徐某某利用擔任某小學校長、六年級班主任、語文教師身份,以背書、懲罰等為由,分別將5名被害人(均為留守兒童)帶至某小學三樓六年級教室隔壁房間,多次猥褻、強姦被害人。

5月28日,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徐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新京報》報道,對於該判決結果,被害人家屬認為「這是他們期望的結果」,並透露徐某某不認可該判決結果,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訴。

此前報道,去年5月11日,湖南某鄉村小學有學生向家長透露,自己在學校被校長徐某某親吻。該家長之後發現,同班及已畢業的多名女生曾遭徐某某侵犯,隨即報警處理,並聯同其他家長在校門外拉橫幅抗議。

多名家長在校門外拉起橫幅抗議。(影片截圖)

公開信息顯示,徐某某生於1961年,在2019年7月入選全市的高級人才名單。事發時,涉案的5名女生均不滿14歲。

案發後,當地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名相關責任人被免職,涉案小學亦在當年暑假被撤點並校。此外,當地教育局出台相關規定,要求所有的學校監控由重點部位覆蓋改為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