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五招精簡程序 發展商支持修訂建議 料加快土地供應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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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土地開發速度,發展局昨日(16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循五大方向、提出共20項修例建議,包括容許未獲批撥款已可開始收回土地,以及未完成規劃程序可先啟動填海,預計完成精簡土地行政程序後,可節省兩年至兩年半時間。部分發展商對上述修訂表示歡迎及支持,預計可以加快增加土地供應。
華懋蔡宏興:長期利益須優先於短期發展目標
華懋集團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蔡宏興表示,原則上支持修訂《城規條例》等,料可加快土地開發流程,但認為需要繼續有足夠的公眾諮詢和參與。他又表示,《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修訂,不宜過於零碎,認為每個項目開展工程前也需進行綜合評價。
同時他又指,雖然精簡發展程序有利加快供應,但創建宜居城市的長期利益,必須優先於短期發展目標。又認為加快未來土地供應能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有助穩定地價。
潘銳民:對土地供應或發展商亦屬好事
至於會德豐地產常務董事黃光耀表示,歡迎法例修訂、可望加快土地發展流程,以及短期內可望增加土地供應。
此外,麗新發展(0488)高級副總裁潘銳民則指,加速收地程序變相可提供更多土地,同時增加更多機會讓發展商參與土地發展,長遠而言,無論對土地供應或發展商亦屬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