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殼失敗|西環吉席街地舖劈價一成留客 3380萬沽出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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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額物業投資市場一向盛行以俗稱「賣殼」、即以公司股權轉讓形式進行物業買賣,皆因能避開高昂稅項,屬賣點之一。不過,近月一個西環舖位以「賣殼」交易未果,原業主更需要減價11%留客,最終舖位成交價較八年前購入價比,帳面蝕讓約5%。
市場消息透露,上述舖位為西環吉席街55至57號地下A及B舖,位處士美菲路單邊位置,面積約1,600平方呎,原叫價約5,000萬元,新近以3,380萬元登記易手,成交呎價約2.1萬元。
去年9月「賣殼」 圖避8.5%雙倍印花稅
據了解,原業主於去年9月份以「賣殼」形式沽貨,當時成交價為3,800萬元。由於去年9月政府尚未「撤辣」,故「賣殼」形式交易可避開8.5%的雙倍印花稅。
不過,據知新買家在審查相關公司時,資料未齊,故要求改為採用一般直接買賣模式。原業主為留客,終減價約420萬元或11%至3,380萬元方能易手。
市場人士指,以賣殼或買賣公司時,買家一般需要向相關公司作審查,包括檢查該公司有否其他債務、稅務拖欠及帳目等,若相關資料出現缺失或問題,或導致交易未能完成。
原業主2012年摸貨入市 購入價3550萬
回看舖位再對上一手業主,早於2011年11月以3,400萬元入市,及後於2012年4月份以摸貨形式以約3,550萬元沽出,成交價五個月間推高約150萬元。
而是次易手的賣方帳面蝕約170萬元,物業貶值4.8%。而連同當時購入的稅款150.87萬元及兩次代理佣金共69.3萬元,合共需要蝕讓390萬元。上述舖位現由西餐廳以每月約9萬元承租,惟舖位以交吉形式易手,租戶將在兩個月內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