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新房策】發展商無得擠牙膏賣樓 施永青:定價反而食盡啲!
政府今日﹙29日﹚終於公布新6大房屋措施,包括市傳已久的一手樓空置稅,以及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
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表示,政府推空置稅的原意是希望發展商「劈價賣樓」,但現時所見發展商並無配合。他直言「發展商有辦法唔交(空置稅)」,如拖慢工程獲發入伙紙階段,或改為先推出質量較差的貨尾單位應市,將新盤單位「收埋」,但始終對發展商造成少少壓力,同時對消費者亦未必有利。
令發展商改為「按章」建樓 以增加靈活性
他亦形容現時一手樓空置稅的罰則「非常重」,是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施永青強調,「發展商本身就係想快啲起、快啲賣」,空置稅的罰款太重將令到發展商改變政策,為增加集團賣樓的「靈活性」按章建樓,而非如以往「博命起樓,快啲收錢」。
至於空置稅的新增成本會否轉嫁至買家身上。施永青說「唔使收佢(發展商)空置稅,呢一刻都食盡你。」他指現時樓價已為發展商考慮買家負擔能力的最高價,已經是「有幾高賣幾高」,故相信發展商已無能力再加樓價,將空置稅轉嫁至買家身上。
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 或令發展商定價更高
對於新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要求發展商每次招標或推售的單位伙數,不得少於預售樓花同意書中伙數的2成,最後餘下的20%亦要一次性推出。
施表示,理論上限制愈多,發展商的靈活性愈少。他續稱,此舉會令到發展商容易作錯判斷,「定價時反而食盡啲」,因原先發展商往往是以低價推售少數單位作試水溫之用,及後再推售下一批時可作加價調整,但現時的方案或令發展商一次就「定錯」20%的單位售價。
新房策有違基本法 損害業主私有產權
就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上,施永青認為根據基本法105條,本港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和繼承的權利,以及依法徵用私人和法人財產時被徵用財產的所有人得到補償的權利。他指出,是次政府干預發展商賣樓策略,是損害業主私有產權。
不過,他認為就未必會有人就此進行司法覆核,直言「司法覆核被視為反建制,發展商未必會去反建制」。
整體而言,他認為今次6大新房策無助改變樓市的大形勢,重申現時樓市並非由用家剛需推動,而是由「錢多」推動。而在現時貿易戰陰霾下,施相信今年上半年樓價已升11%,預期下半年樓價升幅放緩至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