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策法》通過參議院委員會 會否成為「佩洛西訪台2.0」?

撰文:葉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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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9月14日以17票贊成、5票反對通過《台灣政策法》(Taiwan Policy Act),其中條款將擴大美國對台軍售範圍、資助台灣購買軍備、使美台關係走向正式化、加強美台官民交流、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並為中國對台行動授權總統作出對華制裁。

國台辦指此議案嚴重違反一中原則,表明中方堅決反對。台灣媒體《上報》引述外交消息指,中國駐美大使秦剛8月23日與美國副國務卿舍曼(Wendy Sherman)會面期間,曾稱若《台灣政策法》過關,中美關係將面對瓦解。不過,至今中國外交部亦沒有證實此一說法。

實務與形式兼備

《台灣政策法》由民主黨籍的參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梅嫩德斯(Bob Menendez)與共和黨資深參議員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共同提出。當中條款實務與形式兼備。

在實務層面,政策法將修改1979年《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中對台出售「防禦性武器」的條款,將之改成「有助於阻嚇人民解放軍進擊性行動的武器」,變相擴大了售武範圍。同時,該法也提出在在4年內對台灣提供45億美元軍援,並提供20億美元貸款用於購武,每年可花費1億美元為台灣建立戰爭儲備庫(彈藥為主)。

中國駐美國大使秦剛8月16日在華盛頓接受美國主流傳媒及英國路透社聯合採訪。(中國駐美國大使館 )

該法亦責成美國政府為防衛台灣的戰爭計劃每年提交報告,建立「台灣安全協助行動」(Taiwan Security Assistance Initiative),以加強美台軍事關係和台軍的現代化,並對中方進軍台灣制訂詳細「全政府」的應對計劃。法案同時要求國防部與台灣進行全面訓練計劃,並與台方建立一套高層軍事規劃機制。美方亦須優先對台供應剩餘軍備、加快對台售武,並制訂策略抗衡中方對台的訊息行動和經濟施壓。

該法案也包括了一系列具體加大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美台官民交流的細則,並詳細給予美國總統在確認中方破壞台灣穩定(包括破壞或推翻台灣管治機構、佔領台灣土地、妨礙台灣「領土」完整等)後的對華制裁權力。

在形式層面,法案要求華府推進「美台貿易及投資框架協議」、將台灣加入「印太經濟框架」(IPEF)。而且,美國政府須以台灣當局為美國人民的代表,廢除「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ies)的「過時」稱呼,並廢除美方限制台方人員在官式場合展示「中華民國(台灣)旗幟」和軍事單位徽章(法案中稱之為「主權符號」)的指引,亦要求國務院就駐華府「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名為「台灣代表處」進行磋商。

同時,法案也要求將台灣定位為「主要非北約盟友」。

8月3日,台北,佩洛西到總統府跟蔡英文會晤。(Taiwan Presidential Office via 美聯社)

支持與反對皆屬「跨黨」意見

在《台灣政策法》通過委員會投票之後,梅嫩德斯就發表聲明稱:「正當北京繼續對台採取外交、政治、軍事和經濟行動,今天的強勢兩黨投票,不只標示出我們對台灣人民堅定不移的支持,還標示出美國國會對抗這些挑戰時必須扮演的關鍵角色。」

此中,「兩黨」和「國會」是關鍵詞。

雖然法案獲得參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的大多數兩黨議員通過,但委員會中的反對派也同時是「跨越兩黨」的。共和黨參議員保羅(Rand Paul)批評法案走向「戰略清晰」,可能構成對一中政策的違反,認為美國此時不應激進地改變長久政策,而不顧可能後果。民主黨參議員夏茲(Brian Schatz)則認為讓台方在官式場合展示「主權符號」是「挑釁性的決定」。

值得留意的是,被美國媒體評為「拜登盟友」的民主黨參議員墨菲(Chris Murphy)也投下了反對票。

被美國媒體評為「拜登盟友」的民主黨參議員墨菲(Chris Murphy)。(Getty Images)

此前,有媒體已報道稱拜登當局對於法案中的符號性或形式性部分表示憂慮。事實上,在此刻獲通過的版本中,原本「命令」國務卿將「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名為「台灣代表處」的條款已弱化成責成國務卿為此進行磋商;而原本要求美國在台灣協會處長須像駐外國大使一樣經參議院投票任命的條款,在新版中亦被刪去。

雖然《台灣政策法》此刻通過了委員會,但何時交予參議院大會審議的決定權還在參議院多數派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之手,而舒默未有對此提出時間安排。

有可能融入《國防授權法》

而在白宮對《台灣政策法》仍有保留之際,此刻仍控制國會兩院的民主黨人大概也不會以國會投票「逼宮」,使拜登要面對到底應否親自否決這個對華挑釁法案的政治難局。

9月13日,佩洛西與舒默到白宮出席《通脹削減法》通過的慶祝活動。(Getty Images)

最後有可能的狀況是,國會中人將《台灣政策法》的條文隱藏在新一年必須通過、可能會在中期選舉前就要通過的《國防授權法》中,並在形式性條款以「台灣政策法」之名走過了一陣子國會程序、讓媒體關注過後,像上述有關台灣化表處改名的條款一般,以大幅弱化的版本進入《國防授權法》之中。

早前的「佩洛西訪台」有兩大特別。一是具備了媒體關注的對華挑釁性,二是什麼實務影響都沒有。

相較之下,去除了形式性條款的《台灣政策法》將會大大加強美台軍事外交關係,並對中國武統祭出制裁威脅,具備了深遠的實際影響。未來即使以融入《國際授權法》中獲較低調的通過,也難以避免中方的重大反彈。但該法的實務條款,卻決定了這不會是只具象徵性的「佩洛西訪台」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