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你輸我贏」評判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議
自中美政府於12月13日宣布達成第一階段貿易協議之後,兩國相繼宣佈了一系列回撤關稅及關稅豁免安排。
中國方面,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12月15日決定,對原計劃於當日加徵關稅的部分美國商品,暫不徵收10%、5%關稅,對美國汽車及零部件繼續暫停加徵關稅。其他對美加徵關稅措施則繼續按規定執行,而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的豁免工作也繼續開展。
12月19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又公布了第一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不再加徵反制關稅。未被是次清單排除的商品,暫不予排除。下一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還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佈第二批排除清單。
中美已達成的第一階段貿易協議尚待簽署。請點擊下列圖輯回顧2018年底至今的談判進展:
美國方面,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布取消12月15日對約2,500億美元中國商品從25%至30%的關稅加徵計劃;對9月1日已開始加徵的1,200億美元中國商品的加徵關稅由15%降至7.5%;取消原定12月15日對3,000億美元中國商品加徵關稅的計劃。
此外,針對繼續加徵關稅的商品範疇,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在中美宣佈達成第一階段貿易協議的前一天,公布了新一批關稅排除清單,共涉及44項產品,且可追溯至2018年9月24日,並宣佈對第10批中國商品關稅排除清單進行修訂。而多種中國農產品也將獲得輸美資格,包括香梨、柑橘、鮮棗等。
此前美方還先後公布了允許中國熟製禽肉、鯰魚產品輸美的最終規則,令中國成為繼加拿大、墨西哥、智利等國之後能向美國出口熟制禽肉的國家。
縱然兩國「已達成」的第一階段貿易協議尚待簽署,但最近已經有足夠多積極訊號,且預估兩國政府還會持續公佈類似安排。遍覽這些安排,也有不少人得出這般邏輯:關稅原本就是美國率先加徵的,而今只不過是撤回了一小部分,便換來了中國大量購買美國農產品和一系列市場開放承諾——這是特朗普政府通過發起貿易戰所從北京贏得的讓步。
可這樣的講法是片面的,原因有三。
第一個原因在於中美措辭細節,美方談判立場有兩個重要讓步。一是美國不再提「監督機制」(enforcement mechanism,也譯作落實機制),二是美國承諾修訂「301條款」。
在2018年貿易戰初始到2019年5月談判崩裂期間,「監督機制」一直是美方的主要堅持之一,以美國貿易談判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等人為代表,美方曾堅持協議寫入美國對中國的「監督機制」,無論是一度傳出的「美國監督代表入駐中方企業」,又或是「美方保留重新對中國加徵關稅的權利,而中國不能如此做」等等。這類說法固然是荒謬且不可能實現的,因此自2019年7月中美貿易代表「上海會談」之後,美方便不再提「監督機制」,退而改為「爭端解決系統」(dispute resolution system)。在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官網12月13日公佈的兩國達成第一階段貿易協議的通稿中,也是以「爭端解決系統」標註。
至於美方該通稿中「美國已同意對其301條款關稅行為進行顯著修訂」(The United States has agreed to modify its Section 301 tariff actions in a significant way)的承諾,便更是一目了然,美國1974年貿易法301條款可是美國賴以向他國商品加徵關稅的法律基礎。
第二個原因恰恰在於兩國此次只能取得階段性成果。回望美國與韓國、墨西哥加拿大、日本過去一兩年間達成的貿易協議,都是他國面臨美國威脅而迅速做出妥協、草草了事的協議(當然,這最終會導致他國愈發尋求多元化政策,降低對美國依賴,令美國利益受到損害)。反觀中美之所以只能簽署「第一階段」協議,恰是因為美國未能獲得想要的妥協,且根據中方12月13日發佈會上的表態,美國還會在接下來的談判中「履行分階段取消對華產品加徵關稅的相關承諾,實現加徵關稅由升到降的轉變」。
第三個原因在於中國「大買特買」算不上讓步。按中美通稿,中國將在2017年購買240億美元農產品的基礎上,於2020和2021年每年增加約160億美元的採購,另還會採購能源、製成品、服務類美國商品。這應該也算是特朗普發起貿易戰的唯一可供誇耀的「戰果」。可是,以錢換取中國所需要的貨物,這又不同於昔日中國與大英帝國以白銀換鴉片,又如何算得上是「讓步」?
有人發出質疑,認為中國不需要買這麼多商品。可是只需看看這兩年中國消費能力的膨脹有多迅猛便可知一二:中低端消費市場有拼多多,中端消費市場有淘寶、天貓、京東,高端消費市場還有寺庫、Farfetch等——中國還有大量未達到「小康標準」的城鎮鄉村國民,市場消費力還有大量開拓空間。增加從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優質、有競爭力的商品和服務,本就有助於順應國內消費升級的趨勢,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生活需要。
綜合以上三個原因,遍覽兩國圍繞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議的承諾,其實沒有任何一項是中國既定改革開放安排之外的。這一次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議,確實是雙贏的:中國所需要做的是多買一些商品和落實符合國情需要的改革方針,美國所需要做的是更改自身胡亂加徵關稅的行為,並且確保有足夠商品賣予中國。換回來的不僅是兩國國民、企業和政府的皆大歡喜,也對中美維持兩國關係之穩定發揮積極作用,更會對中美之餘的他國產生正面外溢效應。
因此,又何必以「輸贏」論斷這份即將簽署的協議?無論說是「美國贏,中國輸」或是「中國贏,美國輸」,都是不準確而片面的,且無論是此兩者中的哪種局面,都是無以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