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戰】 美國VS華為 「莫須有」的指摘
上周三(5月8日),中國通訊設備巨企華為董事長任正非之女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再度出庭。法庭定於今年9月23日至10月4日處理孟晚舟案的披露資料申請,孟晚舟須在9月23日到庭。與此同時,法官批准孟晚舟搬往至溫哥華桑拿斯區(Shaughnessy)的住所,引渡審訊則遙遙無期。鑑於案件的複雜性,預計審批過程曠日持久,而回顧美國與華為之間的糾葛,其實早在十多年前便已開始。
早於2007年,美國就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止華為收購美國網絡設備巨頭3Com。時任佛羅里達州聯邦眾議員羅斯雷提能(Ileana Ros-Lehtinen)主張:「如果將3Com交給一個不透明且與中國軍隊和情報局有密切關係的公司,將會是嚴重錯誤。」
華為在美國的阻撓下撤回了對3Com的收購提案,而美國對華為的質疑仍源源不絕。面對這一情況,華為於2011年2月向美國政府發表公開信,提議美國政府對華為展開全方位的調查,以澄清對華為的誤解。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經過長達11個月的調查,於2012年10月發表了一份60頁的調查報告,指並未有證據表明華為從事間諜活動。
然而,報告依然認定華為是一個威脅,並將未發現任何證據的結果,歸咎於華為沒有提供充足的資料,由此建議美國政府持續觀察中國企業滲透美國電訊市場的情況,避免使用華為設備,並建議要求中國公司更加開放和透明。
號召盟友圍堵華為
為對付華為,美國在過去數年做足功課,除了在國內調查外,國際上亦希望其盟友能聯合起來排擠華為,形成「圍堵」華為的攻勢。
2012年,美國的盟友之一澳洲禁止華為參與該國的寬頻網絡建設,其理由耳熟能詳——澳洲政府對華為的安全感到擔憂,認為華為設備具有「後門」隱患,這與美國的說法如出一轍。
與此同時,英國政府雖然表示使用華為的英國網絡建設具有高標準的安全性和獨立性,但在美國的宣傳下,英國議會情報與安全委員會(ISC)批評英國政府未在華為2003年開始與英國電信集團(BT)合作時,及時考慮華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問題。迫於ISC的壓力,英國政府加強對華為安全風險的調查,並在2015年發表調查報告,表明華為從未在英國展開監視活動。
可以看出,不管是美國還是其盟國,均未能找到華為從事間諜活動的證據。然而,隨着華為在5G建設上具有領先優勢,美國開始在輿論上或政策上不遺餘力地排擠華為。
5G競爭 排擠力度愈演愈烈
近一年來,美國派遣多名官員前往各盟國,說服盟友抵制華為的5G設備。去年8月,澳洲再一次對華為頒布禁令,亦是美國盟友中第一個封殺華為5G設備的國家。隨後,加拿大與日本等國亦表示會考慮對華為的5G設備頒布禁令。
當加拿大經過研究後發現加國有足夠能力掌控網絡安全,認為沒必要跟隨美國與澳洲封殺華為的時候,美國立即向加拿大發出警告,認為基於美國及其他盟友對於華為的認識,加拿大的網絡安全措施顯然並不足夠。
面對美國的指摘,華為以行動向外界證明自身的可靠:去年10月,華為將源代碼交予德國審查;今年1月,華為董事長梁華表示歡迎外國官員參觀其實驗室;今年3月,華為在多家美國主流媒體上刊文,邀請美媒前往華為深圳總部參觀。正所謂「真金不怕火煉」,德國未發現任何華為從事間諜活動的證據,英國軍情六處亦認為封殺華為並非正確的選項。
然而,美國早將封殺華為的「輿論戰」上升至刑事行動。去年12月,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今年1月,美國司法部向華為及孟晚舟提出23項指控,美國總統特朗普公開表示,「可將撤銷對華為的指控作為中美貿易談判的一部分」,更讓背後的政治動機昭然若揭。
不過,美國毫無證據的「華為威脅論」漸漸難以說服盟友,而美國眼見說服無效,開始對盟友採用威脅的招數。為了說服波蘭封殺華為,美國在軍事安全上作出威脅;當英國允許華為參與部分5G建設,美國以將英國排除於情報共享網絡作為要挾。
可以說,在全球範圍內,通過國家力量打壓一家科技公司的情況並不多見,而能夠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十多年如一日地憑空指摘一家公司,如此這般持續作「莫須有」指控,可謂匪夷所思。
上文刊載於第162期《香港01》周報(2019年5月14日)《美國VS華為:「莫須有」的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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