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羅蒂《偶然、反諷與團結》:再談理性與感性之辯
美國新實用主義哲學家理查.羅蒂(Richard Rorty,1931—2007)試圖打通學科隔閡,重新審視哲學、科學、文學和政治的關係,提出了一套獨特的新實用主義哲學思想。《偶然、反諷與團結》是羅蒂繼《哲學和自然之鏡》後的又一思想巨著。在該書中,羅蒂一貫堅持他的反本質主義哲學,否認理性的普遍性,質疑羅爾斯、哈貝馬斯、德沃金、格雷等人為政治哲學提供規範基礎所做的努力。他表示,近兩個世紀是一個發生了極其迅速的同情心進步的時期,是一個我們更加容易為一些憂傷的富於情感的故事所打動的時期。人類的進步,就在於同情心的增長。即使沒有聖光的照耀,人類仍然大有希望。那種希望不是基於理性或超越理性的神聖力量,而是基於人類過往的情感經歷。這正是羅蒂此書的價值之所在。
該書的主要內容可以通過書名中含有的三個詞——偶然(Contingency)、反諷(Irony)和團結(Solidarity)——來簡要概括。
理性只是偶然的一種語言選擇
(1)偶然。羅蒂否認理性的普遍性,承認理性的偶然性。他指出,人首先是情感動物,然後才是理性動物。語言、自我和現代自由主義社會的形成都是偶然產生的。羅蒂重新描述了大衛森的語言哲學,證明語言是偶然的,它反映了理性的本來面目:理性只是偶然的一種語言選擇。「理性」一詞是18世紀時期機緣的產物,是一種私人的「隱喻」經過「本義化」的社會化結果,它自身不存在任何先於人存在的普遍性與至上性。
在佛洛伊德的幫助下,羅蒂進一步消解了理性與情感的界限。因為理性只是偶然與偶然之間的相互調節的產物,所以理性與情感不是不同機能的產物,而只是調節適應的不同方式,就像科學和詩歌、天才和精神病一樣不是對立的。因此,羅蒂指出,理性是個體的偶然,而並不是先於歷史的存在或者社會背後個體所擁有的普遍之物,不能強行將其作為哲學論證的基礎或前提。理性與情感的的分野,乃是陳舊過時且笨拙不堪的工具,是我們應該摒棄的語彙的遺跡。
每個人都做一個自由主義的反諷者
(2)反諷。當羅蒂消解了理性作為決斷依據的權威地位之後,哲學家們就不能再以理性統合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了。「我們對他人的責任,僅僅是我們生活中公共的部分而已,這個部分必須和我們私人的情感和自我創造的努力共同競爭,而對於這類私人的動機而言,它並不具備任何先天自動的優越性。至於這個公共的部分在任何特定的案例中是否具有優越性,乃是必須考量之事,可是,考量本身卻通常不必求助於『古典第一原理』。」(第275—276頁。)羅蒂堅持讓分離的個體繼續保持分離狀態,這種分離是自由的體現,人們沒有理由要絕對服從大於自身的其他組織,比如公民社會、種族或民族國家。
後者的成就是前者私人的強迫性觀念與公共需要間偶發的結果。私人創造和公共規則是兩種不同的社會工具,不應該綜合起來,給它們套上一個共同的框架,而應該讓其在各自領域自由發展,最終達於一個公正自由社會的目標。「讓所有的公民儘量按照他們自己的喜好,成為私人主義者、非理性主義者和感受主義者:只要他們在自己的時間範圍內為之,不傷害他人,不使用其他弱勢者所需的資源。」(第5頁。)每個人都做一個自由主義的反諷者,是羅蒂的期望。
把別人視為「我們之一」,而不是「他們」
(3)團結。由於人的偶然性,人與人之間不存在共同的聯繫。「我們和其他人類共通的東西,與我們和所有其他動物共通的東西,並無二致——那就是感受痛苦的能力」(第252頁)。人人都有這樣一種情感上的同情感或者說對殘酷的排斥感,因為這種推己及人的感受,我們借助於想像力,「把陌生人想像為和我們處境類似、休戚與共的人」,不斷擴充「我們」的範圍,「逐漸把別人視為『我們之一』,而不是『他們』」(第7頁)。人類至此達於團結。為了實現人類的大團結,羅蒂借助於「詳細描述陌生人和重新描述我們自己」(第7頁)。這種描述,不是依靠哲學論證,而是民俗學、記者的報導、漫畫書、紀錄片,尤其是小說等,能喚起人們同情或拒絕殘酷的「情感感染物」,「透過說服而非武力,透過改革而非革命,透過當前語言及其他的實務之自由和開放的交往,提出新的實務的建議」(第88頁)。這是自由的、非暴力的、人們願意跟隨的情感自覺。
跳出柏拉圖的禁錮:人類的希望在於同情之心
羅蒂「想像的同情心」作為全書論證的主題,長期以來受到西方學者的詬病。沙利文認為 :「 與羅蒂相反,詩意的和富於想像的再描述,無論多麼有力而新奇,都取代不了杜威開展教育和個人主義研究所樹立典範之類具體的社會探索。」(Sullivan, 2007, p.120.)不過,羅蒂顯然不願意把自己歸入馬克思、杜威、哈貝馬斯和羅爾斯等設計和安排社會基本結構和人類社會政治制度的哲學家之列,他更願意把自己歸為自由主義的反諷主義者。他不相信「超越時間與機緣的基礎」(第6頁),而是清醒看待自己的偶然性。通過突出情感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的核心地位,消解了「理性主導著人的思想和行為」的普遍主義理性觀,即柏拉圖-康德-羅爾斯正義理論的唯理論哲學基礎。像佛洛伊德和德希達一樣,羅蒂已經跳出了柏拉圖的禁錮,勇敢地拋開結合私人和公共的企圖,不再把公共和私人、國家和個人、社會正義和個人理性的追求合併起來,不再試圖將私人自律的追求和公共和諧與利益的努力結為一體,他給予了自我創造的私人倫理和相互協調的公共倫理一條截然不同的分割線。因此,在他看來,自由主義社會描述自身的語詞不再是「理性」「真理」「普遍性」等,「我們必須放棄人人將以『理性』取代『激情』或幻想的希望,轉而冀望個人獨特的幻想得以實現的機會可以平等化」(第79頁)。社會的進步在於人們同情心的快速增長。
羅蒂經常談到這樣一個根本性問題:「假如沒有聖光的照耀,那麼人類還會有希望嗎?」在《偶然、反諷與團結》一書中,羅蒂曾非常嚴肅地指出,「我在本書中再三強調,我們應該避免想要有超越歷史和制度的東西。本書的基本前提在於當人們已經非常清楚地知道一種信念是由歷史的偶然條件所造成的,而並沒有其他更深層次的東西時,這種信念依然能夠規範人的行為,依然值得人們為此赴死。」(Rorty, 1989, p.189.)照此看來,儘管無法從哲學上證明正義、自由、民主、同情、團結是超越歷史和制度的普遍的東西,但它們依然值得人們為它赴湯蹈火,奉獻犧牲,這才是其真正價值所在。不存在「必須」或者「應該」,一切都是我們發自內心、自然而然的選擇。這才是人類的偉大和未來。正如艾希曼(Adolf Eichmann)的殘暴或許不在於他的「無思」,而在於他的「多思」,他丟棄了人之為人的情感直覺,他失去了同情之心。
羅蒂被歸為傅柯、德希達一類的後現代批評家。他是批判性的,不是建構性的。在面對現實的衝突、動亂、戰爭時,他的思想或許是無力而又蒼白的。但是,對於人類未來的希望,他卻另闢蹊徑,提供了一種可能的方向。同情而團結或是理性而分裂,這兩者取決於人類自身的選擇。「希望苦難會減少,人對人的侮辱會停止」(第6頁),這是羅蒂的期望,亦是我們今天的期望。
參考文獻:
Rorty R. (1989). Contingency,Irony,and Solidarity,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Sullivan M. (2007). LegalPragmatism: Community, Rights and Democracy, Bloomington and Indianapoli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本文轉載自《哲學書評》,作者為圭圭;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