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寫一本哲學普及讀物?
如何撰寫一本哲學普及讀物——評詹妮弗.奈格爾《知識》(Knowledge: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Jennifer Nagel, Knowledge: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Press, 2014, 133pp.
牛津通識系列叢書是一套知識普及類讀物。作者通常是領域專家,他們通過深入淺出的方式,引領讀者進入一個論題。這與「大家小書」的概念頗相契。哲學類讀物於其中佔有不少比重。既有以哲學家為主題的:尼采、哈貝馬斯等;也有以議題為線索的:形上學、倫理學等;或是聚焦於更具體的論題:因果性、動物權利等。本文所評《知識》便是其間一種。我們知道,斯坦福哲學百科(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也是進入一個哲學論題的門徑。但它說到底還是專業綜述,所以受眾仍以學院研究者居多。與之不同,牛津通識讀物少了聱牙詰屈的術語,代之以更為平實的語言,故而有著更為公共的面向。
《知識》薄薄一冊,分為八章。每一章都從認識論的一個具體問題切入。導論剖析了知識、認知者、知道、思考這些概念間的關聯;第二章聚焦懷疑論;第三章關注近代理念論和經驗論的往復辯難;第四章探討如何定義知識;第五章勾畫了內在主義和外在主義的張力;第六章描繪認識論中如何看待「證言」;第七章刻畫了語境對於知識的影響;第八章論述了一些元認識論問題。可以說,奈格爾在本書中做了一個不俗的哲普(認識論普及)工作。本文試圖借《知識》為引子,探討何為哲學普及。我們先來界定一下「哲普」。
命題性知識(know-that)的普及
美國哲學家斯坦利(Jason Stanley)認為,哲學之所以難以被外行(layman)理解,不在於其結論,而在於其艱難險阻的過程。比如,當查爾默斯(David Chalmers)說意識不能還原到實體層面;當尼采說上帝已死;當鄂蘭說艾希曼(Adolf Eichmann)體現了人類的「平庸之惡」,讀者或多或少能知其大略。哲學真正的難處在於我們通達這些終點的過程——論證。這些論證往往由諸多術語裝點(無論是冰冷的的形式符號,還是綺麗的概念辭藻,甚至是故紙堆裡的古典語彙),它們時而繁複瑣碎,時而蕩氣磅礴。我們可能會遇到這樣的語言:「當形容詞在變化:這些變化就叫做精神的進步。將它們通通拿掉,文明還能剩下什麼?聰慧與愚笨的差異就在於形容詞的用法之中,用得毫無變化就是平庸」,又或者這樣的語言:「RP (p) − W(1 − P (p)) = (R + W)P (p) – W」。除去語言的障礙,義理的曲折也是一道屏障。如此這般的「風景」未必是外行所能欣賞的。那麼,對於哲學普及讀物而言,它的使命應當是帶領門外漢走入這片幽深之地。或反過來說,讓哲學邁出堂奧。那麼問題是:普及的方式是什麼?普及的內容是什麼?本文先嘗試刻畫四類命題版哲普(know-that版,簡寫為KT版):
KT1偽裝版:討論專業的哲學問題,卻無視專業哲學的討論。
KT2扁平版:通過平易近人的形式,使外行瞭解專業哲學的觀點。
KT3魯棒(Robust)版:通過平易近人的形式,使外行瞭解專業哲學觀點形成的來龍去脈。
KT4實踐版:通過哲學論理方式,討論具體實踐問題,並提供一種理解方式。
有諸多打著哲學旗號的流行、暢銷著作也許與專業哲學家談論著同樣的問題:何為真理,何為智慧等。如果這類著作只是完全脫離專業哲學共同體討論的自說自話(他的觀點很可能早就被專業哲學共同體拒斥了),那麼它只是偽裝版的哲普。為什麼說KT2是扁平版呢?因為依此而行,哲學普及可能僅囿於知識的灌輸。最終讀者掌握的可能只是一連串觀點:「笛卡兒是二元論者」,「邏輯原子主義認為語言可以分解為特定的事態」,「奧卡姆剃刀原則即:如無必要,勿增實體」,等等。不少哲學入門教材都會陷入這一窠臼。KT4則試圖刻畫哲學家在公共空間內的活動。他們運用內化的哲學技藝討論具體問題,增益普羅大眾對這些問題的理解。而奈格爾的這本小書可以作為KT3的一個範例,她不僅介紹各家觀點,且試圖厘清其間來龍去脈。不僅讓讀者領略開花結果,亦呈現了伸枝展葉的過程。下文將以《知識》第二章「懷疑論」為例展示這一點。
KT3的範例:認識如何可能?訴諸常識、甕中之腦……
我是否真正知道我現在正坐在電腦前打字?真正知道意味著我知道這不是夢境,這也不是惡魔使我產生的幻象。笛卡兒讓我們設想,我們所有的體驗可能只是惡魔對我們使的障眼法,推到極致,我們感觸到的外部世界可能並不真實。奈格爾論述了現當代哲學家們對這個古老問題的回應。G.E. 摩爾於1939年的一次演講中舉起雙手說道,這是我的一隻手,這是另一隻。摩爾認為,自己的雙手是外部實體,而外部實體必然存在,所以雙手存在。他提議區分哲學意義上的懷疑論與日常語境的懷疑論。在哲學意義上,我們需要給出論證來討論哲學論斷「外部世界存在」。但日用倫常中,這種證明卻顯冗餘,即便無法證明,我們也可以知道自己的雙手存在。如同數學中的一些公理,我們無需證明它們。對於夢境也是如此,即便無法證明當下並非夢境,我們仍能知曉自己未在夢中。
摩爾的這種訴諸常識的方法頗受爭議。英國哲學家羅素則認為,我們所見與外部實在不符在邏輯上的確可能。但他進一步指出,邏輯上可能並不意味著我們無法理性地排除這一可能。他建議我們採納最佳解釋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這種方法類似偵探探案時的推論。即:以目前的情形看,「真實世界存在」這一假說最具說服力,因為他比之其他假說更為精簡。但訴諸最佳解釋推理面臨兩個困境:第一,假設福爾摩斯在一起罪案現場,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兇手是屠夫。那麼根據最佳解釋推理,福爾摩斯應當判定屠夫是兇手。這個推論也是最精簡的。但事實上,所有指向屠夫的證據都是鐵匠偽造的。鑒於此,最為精簡並不等同於真;第二,懷疑論者可以拒絕承認「真實世界存在假說」比其他假說更有說服力。另一個更為精緻的假說是「甕中之腦假說」(Brain in a Vat)。這個思想實驗中,我們的大腦與一台超級電腦相連接。我們的體驗全都來自於電腦提供的信號。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體驗與外部環境是分離的。世間的陽光、草木、塵芥以及我們所感受的雨香雲澹、兩岸煦風,全是電腦類比的。
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普特南對甕中之腦思想實驗做過回應。他的論證主要立足語義外在主義(Semantic Externalism)。語義外在主義不贊同語詞的意義來自語言使用者的內心,而強調語詞意義來自我們生活世界中的因果鏈條。當李四認為張飛有勇無謀,而王五則堅持張飛足智多謀時,儘管他們心中張飛的形象迥異,但這並不妨礙他們談論的是同一對象。基於此,普特南認為對於任何已經理解「甕」的意義的人而言,「我是甕中之腦」這一論斷不可能為真。因為,對於「甕中之腦」而言,他所說的「甕」與我們所指涉的不可能是同一物。「甕中之腦」自始至終接觸的都是虛擬實在,那麼他口中的「甕」便無法指涉那個超越虛擬實在的外部物理實體。但是,普特南的論證無法排除如下可能:一直以來王五所面對的都是真實世界,直到某個夜晚,一個瘋狂科學家趁他入眠之際,將他的大腦與超級電腦相連接。在這種情況下,鑒於王五之前的經歷,他的確知道「甕」的意義(依語義外在論的標準)。這個問題在電影中也有討論。
美國電影《廿二世紀殺人網絡》(Matrix)中,主角尼奧突然發現自己周遭一切都是虛擬實在(由矩陣生成的幻象)。原來,人類在輸掉與機器人的大戰後,被機器人囚於矩陣,所有人類盡入彀中。影片有一幕,尼奧面臨兩個選擇:紅色藥丸(逃出矩陣,危機四伏)或藍色藥丸(留在矩陣,安逸舒適)。所幸的是,尼奧選擇了紅色藥丸。但為何我們會覺得實在總是勝於虛擬呢?在澳洲哲學家查爾默斯看來,虛擬實在未必劣於真實。從我們角度看,甕中之腦看的書是超級電腦生成的,而非物理屬性。但對於甕中之腦而言,其實並無二致。
上述是我對奈格爾行文極為簡略的概述。大致想表明奈格爾的工作是符合KT3的。首先,她並非是打著哲學普及旗號的陳言與空話,也非曲解與附會,而是切實地在介紹學院哲學工作(非KT1)。其次,她不局限於陳述、羅列各家觀點,而是儘量呈現通達終點的過程(非KT2)。不過關於奈格爾的方式是否平易近人也許尚存爭議。什麼是平易近人的方式?就媒介而言,可以是娓娓道來的故事,可以是發人深省的電影,可以是意味深長的寓言,也可以是詼諧幽默的漫畫。但通常而言,哲學普及的媒介還是論理文字。那麼,什麼是平易近人的論理文字?語言要做到平易近人,首先,應儘量避免奇拗生硬的術語。皮爾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可以說是實用主義的首創,但詹姆士(William James)雅馴的文風促成了實用主義的普及。其次,應避免以辭害意。一方面,有些浮華靡麗的文字極具魅力,但對於普及工作而言,內容是首要的,如果過於注重修辭,不免流於玄秘,墮入理障。另一方面,過於機械乾枯的語言可能也會喪失吸引力,反而從一開始就無法讓讀者親近。
能力之知(know-how)的普及
無論是觀點普及,還是論證普及(KT版),這類普及的內容仍舊停滯於語言層面。也就是說,哲學家的期望只是讀者能夠瞭解他們的觀點以及工作內容。牛津學者賴爾(Gibert Ryle)對知識的種類做過區分:命題性知識(know-that)與能力之知(know-how)。命題性知識通過語言(命題)呈現,而能力之知往往訴諸行動表達,其核心是能力、行動與智力。除了命題層面的普及,哲學普及也可以是能力層面的普及(know-how版,簡寫為KH版):
KH1:教人如何良好生活。
KH2:授人以漁,傳授哲學思考方式。
KH1未必是哲學家力所能及的。如何過良好生活恐怕是教不了的,而更多是靠自己修身明道,涵養心智,體察世態,從而有所感悟。但也有哲學家認為KH1是可行的,比如皮格琉西(Massimo Pigliucci)就提倡回歸古希臘斯多葛式的生活方式,並極力推廣。比之KH1,KH2更為切實可行。這是一個化理論為方法的過程。學院哲學關注「可能世界」、「嚴格指示詞」、「本質直觀」、「二維語義」、「沼澤人」等問題,它們也許與日常理解溝壑橫亙,但是哲學思考與日常思考應該是可以貫通的。一個受過哲學訓練的人,可以利用批判思維以及一系列概念工具,來處理日常實踐中直面的問題:「墮胎是否合理」、「是否應當管控槍支」、「超人是福音還是隱患」,等等。又如,在KH2層面普及現象學,那麼普及的目標不僅是讓學習者熟稔各種現象學理論,而是使他們能夠以現象學描述方式來分析世界。
哲學需要被普及嗎?
我們首先可以區分哲學普及的命題版與能力版。其次,命題版普及又可分為四類,而能力版普及也有兩類。我認為奈格爾的《知識》可以作為KT3的一個範例。也許會有精英主義的觀點認為哲學無須普及,它屬於小範圍的智識遊戲;或者有人認為哲學的傳授應是隱諱教導,不宜大範圍傳播;或者有人認為「哲學普及」就是一種矛盾修飾法(oxymoron)。又或者,法國哲學之精髓便在於語義之鬆弛,界限之模糊。一旦將之通俗化、清晰化、精確化,它還是它嗎?這些可能的反駁仍待更深入討論。康德在完成《純粹理性批判》後,萌發將之改寫得更為通俗的想法,以便更多人參與討論。這也符合他所強調的「理性的公共運用」。我們應該相信,每一個理性人都有成為哲學人的潛質。
後記:感謝胡揚、黃家光學友以及《哲學書評》審稿編輯對本文的指正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