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泛神論 - EP22

撰文:01哲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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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是繼笛卡兒(Descartes)後,另一位理性主義(Rationalism)代表。斯賓諾莎深受笛卡兒哲學影響,在著作中採用了不少笛卡兒所使用的哲學術語。另外,笛卡兒主張用幾何學方法論證,斯賓諾莎在著作中亦採用了由公理到命題的證明方法。由於斯賓諾莎的思想非常嚴謹又富有個人創見,獲很多後世哲學推崇。德國哲學家黑格爾(Hegel)認為︰如果你學習哲學,要麼你是個斯賓諾莎主義者,要麼你研究的就不是哲學

 

哲學的目的

 

斯賓諾莎認為研究哲學是為了追求幸福。很多人以為財富、榮譽和感官享受就是幸福,但斯賓諾莎認為是錯誤的。他指出,人們愈追求財富,便愈感到不足。當得不到和失去時,人們會更加失望。至於榮譽,斯賓諾莎認為人們往往會為了追求榮譽,會強迫自己屈從世俗觀點,得不到真正自由。感官享受只能帶來短暫的愉悅,決不是永久的。此外,當感官享受過後,苦悶便隨之而來。其實斯賓諾莎不反對人追求財富、榮譽和感官享受。他指出這些不是人生最終目的,它們只是工具,我們應該利用它們來達到最終目的,而不是沉溺其中。

 

到底真正的幸福在那裡?斯賓諾莎指出上帝本性是永恆不變,只有愛上帝,人們才能擁有永久幸福。在斯賓諾莎看來,愛上帝不是要離開現世進入天國,而是指人們能夠達到完善的精神境界。斯賓諾莎認為即使人們要追求的東西已經清楚明白地在心中顯現,但人們仍不可能掃除所有貪慾。可見,達到完善的精神境界不是一蹴而就,人們需要好的方法。

 

他給出的方法是:認識上帝。不過斯賓諾莎哲學的上帝,不是普通人所認為的那個有知、情、意的上帝。他的上帝是至大無外的實體,實則是指無所不包的自然。但自然不是指有花草樹木的自然,而是指整個世界。愛因斯坦談及自己的宗教信仰時表示:「我信仰斯賓諾莎的那個在存在事物的秩序與和諧中顯示出來的上帝,而不信仰那個同人類的命運和行為有牽累的上帝。」

 

很多人讀斯賓諾莎的重要著作《倫理學》(Ethica)常感到疑惑,書的名字明顯是關於倫理學,但內容談的卻是上帝的本質、屬性和樣式。事實上,斯賓諾莎的倫理學是奠基於本體論和認識論之上,只有通過了解上帝,我們才能知道如何在世界中生活。上帝就是世界法則,人的情緒、行為和其他自然界事物一樣,甚至可以說研究人類心理和行為如同研究點、線、面一樣,均是世界的必然法則。認識必然的法則,配合法則生活,便能達到真正幸福。

 

斯賓諾沙認為我們愈認識上帝,便愈了解祂的意志,我們的行事便愈能符合上帝的心意。通過認識上帝,人們能夠獲得內心寧靜,更重要是能夠平靜地面對命運的無常。因為人們明白世上所有的事情,都出自上帝的必然命令。既然如此,人們就沒有理由擔憂更多,因為這事情不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

 

作為實體的上帝

 

笛卡兒發現了「我思」是絕對確定無誤的出發點。再由「我思」的不完美推論出有一個完美的上帝存在,可見笛卡兒的哲學終點是上帝,而斯賓諾莎恰恰相反,由上帝開始建立整個哲學體系。

 

斯賓諾莎認為如果一個哲學體系要首尾一貫、具有普遍性及必然性,必定存在一個統一原則。這個統一原則在斯賓諾莎的體系中就是「實體」(Substance),實體其實就是上帝。斯賓諾莎給實體下的定義是︰實體是在自身內並通過自身被認識的東西。意思是實體是至大無外的「一」(one),在實體之前和之外都不存在任何東西,萬物只能存在於實體內部。如果問它是如何產生,答案只能是它自己存在,它的存在無此無終,脫離了時間的綿延。這個意義下,實體是永恆,只能被設想為存在。

 

泛神論

 

斯賓諾莎認為上帝是唯一的實體,而且上帝是無限的,因此不可能有所謂的上帝「之外」的另一個實體,因為一切都在上帝之內。在他的觀點裡頭,不同事物就是神的各種模態——這裡使用的泛神論(pantheism)就是這個意思。所謂的神並不存在於自然之外,宇宙整體就是神的存在本身,人類的智慧作為宇宙的一部分,因此也是神的智慧的一部分。在這種觀點裡頭,人和神之間沒有分離。而通過理智去認識宇宙本身,就是敬愛神。

 

由於斯賓諾莎哲學所包含的泛神論,消除了人神間的絕對區分,所以當時他被批判為無神論與異端。而萊布尼茲和斯賓諾莎有過書信交往,但其後又極力否認自已和斯賓諾莎的關係。

 

黑格爾在《小邏輯》說,假如把斯賓諾莎哲學說成是無神論是不公道的。他的哲學應該被稱為「無世界論」,即只有神才是實在的,設想一個和神分離的「俗世」沒有任何實在性。

 

屬性與樣式

 

斯賓諾莎的實體不是空無內容的,他認為實體具有屬性(Attributes),屬性是構成實體本質的東西。實體有無限多屬性,但人的理智只能認識其中兩個屬性︰思維(Thinking)和廣延(Extension)(可參閱笛卡兒:心物二元)。斯賓諾莎認為上帝同時作為一個能思維及有廣延屬性的實體。屬性亦具有自己的眾多特殊樣式,所有被創造物都作為屬性的特殊樣式而存在於實體之內。我們作為認識者認識上帝時,其實是上帝認識自己,因為我們是上帝無限多個樣式(modes)其中之一。這個觀點啟發了後來的德國哲學家謝林(F.W.J. Schelling)和黑格爾(G. W. F. Hegel),他們認為在一個首尾一貫的體系下,只存在一種真正的認識︰即絕對者(實體)自己認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