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二】如何令法律研究善用本港優勢 告別「狗尾續貂」

撰文:郝子雨
出版:更新: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楊曉強在《淺談中國對外國法及法律法學的移植》一文解釋,當代中國的法制模式是在清末民初借鑑西方法制,以大陸法為藍本建立起來的。文中提到,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務院在立法過程中,都要求起草法律及行政法規的部門在提出立法案時必須將國內現行的立法情況、外國調整相同問題的法律文件及目前存在的問題,一併向立法部門匯報,這已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環。中國的立法過程廣泛參考了外國的法制和國際慣例,如後來制定的外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民法、公司法等。

承接上文︰【司法改革.一】如何令普通法與「一國兩制」相適應?

城市大學中國法與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江雨表示,在中國法律現代化的過程中,香港是不可或缺的存在。他也指出,在當時的立法過程中,對於英美法律的借鑑自然是不言而喻的,而對英國法律的「移植」,其實是透過香港來進行的:「因為香港在回歸前,跟內地就有很多法律交往,一方面是投資和貿易的需要,一方面是有很多專業人士出於愛國情懷,或是希望自己的知識得到應用,會選擇回內地傳授法律知識。同時,也有很多來自內地的訪問學者到港學習。」如此一來,兩地在學術、市場上的法律交流日益增強。他也透露,中國法與比較法研究中心在之後的重點研究課題之一,就是香港在中國法制建設過程中已經發揮和所能夠發揮的作用。

王江雨表示,在中國法律現代化的過程中,香港是不可或缺的存在。(鄭子峰攝)

王江雨表示:「我們作為設立在香港的、本土性很強的機構,希望能對香港本地的研究有所貢獻,釐清香港地位,確定香港對中國法律的貢獻。」他直言,沒有一個地方像香港一樣,擁有這麼多高水平的中國法研究學者—而且,當中大部份還是來自內地的一流學者。

這是香港研究中國法的一大優勢,也是特點,更是香港之所以可以令中國法研究成為一個學科,甚至可以成為研究基地的主要原因之一。當年靠「幾頁紙」撐起整個法制的中國法,如今已非常技術化、複雜化。中國法的發展有目共睹,從學界到中央政府,對法律的研究都已極盡完善。但問題是,外面的世界對中國法卻仍知之甚少。

王江雨認為,其中問題包括語言及文化。他進一步解釋,內地的中國法研究有其自身的規律和邏輯,甚至可以說,它完全是為了內地的法制建設服務的。但是,在內地法律環境中,很難把中國法用符合國際敘事的方式表述出來,也就令外界對其了解不足。很多內地的研究都存在這樣的問題—有學術訓練、政治大環境及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限制。而反觀香港,它接軌國際,一方面能夠將中國法用符合國際敘事的方式表達出來,再提供一定的解釋,同時也能夠運用國際上先進的法學研究方法去研究、解構、解釋中國法律,令國際社會更清晰地了解。「所以你看,在國際上,與中國有經貿聯繫的國家,或出於個人興趣想要了解中國法律的人,閱讀香港學者的文章、著作是不可避免的。香港學者能夠以國際上所能接受的表達方式,去解釋、解構、解讀、推廣中國法律。」

王江雨認為,香港接軌國際,能夠運用國際上先進的法學研究方法去研究、解構、解釋中國法律。(資料圖片)

除了「得天獨厚」的地理區位優勢外,「一國兩制」也促使香港成為研究中國法律的獨特交流紐帶。2008年,城大法律學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及國家法官學院達成合作協議,為內地現職法官設置「中國法官法學碩士課程」, 透過卓越師資與海外著名學府的緊密聯繫,協助國家法官學院提升內地法官的法學知識。法官不僅要熟悉中國法,也要了解和比較國內外的法律,理解海外的法學觀點及實際應用。這也反映出香港在中國法學習、完善中的獨特位置。

王江雨表示,上述類似課程、研究的相繼展開,也說明了內地對比較法的需求是很大的,如自動駕駛、人工智能、眾籌等新興熱門領域,大家都想知道國外是如何制定法律的,而香港透過接觸第一手資料,溝通中西,能夠滿足內地的這種法律需求。

與其「狗尾續貂」 不如善用優勢

王江雨直言,本港採用的「研究評審工作」(RAE),將「國際化」作為「唯一」標準,是一個非常錯誤的方向,更是戰略性的失誤,既無利用香港本身的比較性優勢,也未考慮香港未來的方向:「如果資助時偏向和西方國家一樣的研究的話,首先,你是比不過他們的—因為我們在這方面並沒有一流的人才,與人家當地的本土研究去競爭是沒有意義的。而香港最大的優勢,是去解釋、解讀、理解中國法律,這是我們能做到的最好的東西,也正是世界上所迫切需要的;另一方面,在中國的法制化進程中,通過中西貫通,為中國的法制作出一定貢獻,故通過比較法,告知法律最佳的操作方式,才是香港的價值所在。」

當然,王江雨也表示,並非不可以研究國外議題,但不能為了跟隨「潮流」而盲從,不然,到頭來只能是「狗尾續貂」,連「錦上添花」都算不上,更別說去編織這個「錦」本身了。換句話說,為了追逐所謂的「國際化」而去刻意研究其他國家地區的問題,其研究成果難以超越當地學者,與其這般,不如抓住自己的優勢,用國際化的視角,站在獨特的位置探討整個中國的問題,或扎根本土研究香港本地議題。學術界包羅萬象,不僅僅只有幾個大國,任何地方議題都有被關注的意義和價值,故若全力導向香港本土議題,定能令其在世界舞台上大放異彩。

王江雨早年曾在美國、英國進修,之後長期就職於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這些經驗令他受益匪淺,也會對各國的法律學習及研究有所了解。在他看來,這些國家的研究資助,對議題上的偏向更加本土。而在新加坡工作、生活十七年的經歷,令他對香港及新加坡長年「亦敵亦友」的關係很感興趣。他表示,兩地之間的法治文化、精神,甚至是基本的內容,都有些相似,故兩地的法律人才交流得很順暢。

有趣的是,在新加坡也存在對國際化的過度追求,法律界一直在爭論,但由於新加坡去殖民化進程較早,也一直比較注重對新加坡國民的身份認同建設,故同樣的問題面臨的爭議及阻力沒有香港大。王江雨指出:「當然,新加坡的實用精神很強,學術研究必須要有利於新加坡發展及人才的培養,我覺得這一點,在香港還是比較欠缺的。」

那麼,怎樣的法律學習才有利於香港的長期發展呢?制度需要改革,因為並無「一本通書讀到老」。那麼,在發生了這麼多法制上的衝突之後,法律課程是否也要重新考量時代變化,找到香港的所需,從而大膽調整呢?

「一國兩制」促使香港成為研究中國法律的獨特交流紐帶。(資料圖片/曾梓洋攝)

王江雨坦言,香港本地可能對研究中國法仍有些抗拒,這可以說是在放棄自己的機會和未來:「你喜歡不喜歡,它(中國)都在那裏,內地也有很多人不喜歡美國,但無論你喜歡不喜歡,它就在那裏,你必須了解它。中國是一個強大的存在,無論你對它實際上有無感情,但從你的長遠利益着眼,也必須去了解。對於港人來說,了解中國法之後,才能採取最有益於自身的行動,如果不了解的話,就只能無可奈何,要麼束手無策,要麼撒潑耍賴,這樣對自己是最不利的。」

此言也印證了傅華伶所言,應以法律為「武器」,編織一張安全網,而非只是懷揣恐懼,坐以待斃。《港區國安法》就如一記響亮耳光,提醒港人:若不自己編織這張「網」,中央失去對港耐心之時,就會建起一道牆。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出,《港區國安法》已在港落實,香港法庭難免要處理相關案例,故法律界都應對此有所了解。她還認為,本港法律界要就《憲法》、「一國兩制」等「補課」。與此同時,從業後的臨時「補課」或許有效,但更應將重心放在人才培育的初步階段,令新一代的法律從業者明白局勢,了解更多相關知識,從而為香港法治建設作出貢獻。

上文節錄自第248期《香港01》周報(2021年1月11日)《「司法改革」成為敏感詞 如何令普通法與「一國兩制」相適應?》。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248期《香港01》周報精選內容:

【封面報道】暴徒佔國會 美憲制幾危 民主選舉難除極端政治

白宮國會全在手 拜登的機會來了

美式民主催生民粹狂人 香港切勿走向極端

「司法改革」成為敏感詞 如何令普通法與「一國兩制」相適應?

教資會評核標準不合宜 盲目追逐國際化乃香港法學困局

疫情一年 武漢人走過2020

夾在北京和台北中 我學會了「生活在此時此地」

大流行實現五類智能監控 揭示大數據下眾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