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期間助男友「偷渡」入營區過夜 台軍女士官被重懲汰除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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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六軍團21砲兵指揮部一名女士官被指在農曆新年期間將男友帶進營區過夜遭舉報,軍方周三(21日)表示,經調查,相關人員已違反內部管理規定,將重懲汰除、移送法辦,並要求陸軍強化單位管理管控作為,嚴肅紀律。
據報陸軍北部地區第六軍團位於桃園平鎮的21砲指部一名女士官,於農曆新年期間將男友藏在後車廂「偷渡」進入營區過夜,結果遭部隊人員舉報。
台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長吳長風少將指出,經調查,相關人員已違反內部管理規定,將重懲汰除、移送法辦。吳長風強調,當局並要求陸軍司令部強化單位內部管理管控作為、嚴肅整體部隊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