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疑在台設分公司違法經營 陸委會:已查處,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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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短片平台「抖音」所屬的北京字節跳動,疑在台灣設立分公司並違法從事業務。
昨日(18日),台灣陸委會稱已就事件主動查處,涉嫌刑事犯罪部分已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台灣《自由時報》報道,字節跳動積極海外擴點,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商工登記查詢,2018年3月成立的「昇洋國際生技有限公司」,在今年11月核准變更登記為「字節跳動台灣股份有限公司」(TikToktaiwan co.LTD)。

該公司求才廣告的企業簡介顯示,公司通過直播平台開發網紅的粉絲價值,並與字節跳動旗下抖音、TikTok(抖音海外版)等社交平台達成「戰略合作」。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下稱《兩岸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

簡單而言,大陸的網路社交平台服務業不得在台灣經營相關業務。若該分公司確實與抖音有關且未經申請許可,或會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的規定,可處行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00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下的罰款。

陸委會指出,該公司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四十條之一情事等。經查,12月9日,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針對「TikTok」危害台灣資通安全,邀集相關主管機關召開專案會議時,即已發現相關疑涉違法情事,並責成主管機關積極主動查處。業者涉嫌刑事犯罪部分,已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另據《ETtoday》報道,涉案公司設在台中市東區十甲路上一幢老舊大樓的9樓。

至於字節跳動為何可在台中市設分公司,市政府經發局表示,該公司名稱是由經濟部依據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審查,並核發公司名稱預查核定書後,再由公司檢附公司登記辦法規定文件,向台中市政府申請公司名稱變更登記。

簡單而言,經濟部已同意該公司可變更名稱,加上申請文件相符,市政府沒有理由拒絕。

另外,因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名冊無須向登記機關登記或報備,市政府並無此公司的股東資料,但依據此公司提供的申請文件所載,並非僑外資或陸資公司。至於該公司背後有無陸資,或有無從事和營業項目不符的業務,司法已介入調查。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介紹,涉案公司包括陳姓負責人、董監事都是台灣人,資本額1200萬元,營業項目有「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食品、化妝品批發、資訊軟體服務業、國際貿易」等18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