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軍官衣物遭噴精液 8年後竟意外發現是同袍犯案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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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邱姓男子為職業軍人8年前潛入女軍官小文(化名)官校教學大樓研究室內,在她個人衣物上留噴濺精液。事後小文返回研究室察覺有異,報警求助卻找不到真凶,直到近年邱男涉犯另起案件,警方再度拿DNA對比,意外將此案偵破,台灣地院審理後,將他依侵入建築物罪,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邱男為現役軍人,2014年10月3日未經小文同意擅自闖入台灣高雄市官校教學大樓研究室內。直到當天傍晚,小文返回研究室,發現研究室有遭不明人士侵入跡象,且個人衣物有沾染不明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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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始終找不出潛入研究室的人士及衣物沾染的不明液體為何物,小文在同年10月7日報警處理,經採證送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鑑定為精液,但卻找不出誰是遺留精液的真凶。

直到近幾年邱男涉犯另起涉妨害性自主案,去年6月30日將沾染不明液體與他的DNA-STR進行比對,發現型別相符,才將多年來懸而未解的案件偵破。

警詢、偵訊時,邱男都坦承犯行,後由檢方依無故侵入住宅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灣地院認為,研究室為辦公處所並不供人居住,因此,改以「無故侵入建築物」量刑,因邱男未徵得對方同意,擅自進入別人的研究室,造成他人精神畏懼及痛苦,考量犯後坦承犯行,審理後,將他依侵入建築物罪,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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