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漢嫌妻照顧不周 捅35刀殺妻後伴屍共眠 判刑14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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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北市板橋區一名65歲郭姓男子,今年2月因嫌妻子對其照顧不周,雙方發生爭吵,事後他趁妻子睡午覺,持刀捅妻35刀,並伴屍十數小時。返家的兒子發現母親倒在血泊後,慌忙報警。
案件近日在新北地方法院審理,雖然郭男主張自己罹患精神疾病,但法官判斷其是智慮正常之人,不符合減刑要件,最後依殺人罪嫌判刑14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男因為視力退化及左肩受傷等身體狀況,多次向比他小8歲的妻子抱怨,但卻未被理會,加上妻子態度不佳,兩人2月20日為此發生口角,他因此心生不滿,趁著妻子午睡期間,拿著水果刀進房,接著朝妻子胸口猛捅。
過程中,妻子曾起身掙扎反抗,但仍敵不過郭男力氣,一共遭捅了35刀,噴血慘死床上。郭男殺妻後本想同歸於盡,但自殺未遂,最後與妻子屍體在同一張床上,共眠至少12小時。直到隔天上午,郭男兒子返家,卻沒見到母親身影,打開房門後竟驚見母親倒臥血泊,且全身已屍僵,而郭男則在一旁坦承,「我殺了你媽媽」,讓兒子當場崩潰。
新北地院審理時,郭男辯稱,他只有刺妻子胸部4、5刀而已,並主張自己患有重度憂鬱症等,且殺人後也因為後悔而自殺,因此請求減刑。但法官認為,郭男能夠詳細說明案情,過程鉅細靡遺、前後相符,並多次表達後悔因一時衝動而犯案,且犯案後還知道要將妻子身上有價值的飾品取下,更在羈押期間編造自首情節要求兒子配合,顯見他是智慮正常之人。
醫院檢定也認為,郭男的精神疾病並未影響到他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且他也明顯知道殺人犯法,因此不符合減刑要件,再者他手段兇殘,審酌他坦承反省,且態度良好,最後依殺人罪嫌判刑14年。全案可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