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擬「逐出」愛奇藝、騰訊等OTT? 台NCC:可繞道境外服務器收看
台經濟部日前預吿修法禁止台灣企業代理大陸OTT(網路視聽服務),被部分媒體稱為「愛奇藝、騰訊條款」,稱最快9月大陸OTT在台灣就會被「封殺」、「逐出」。
對此,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台灣消費者還是可以繞道境外服務器收看,只是大陸OTT不能落地台灣。
8月19日,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舉行例行記者會。
台灣經濟部日前預吿,將在《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新增禁止台灣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代理、經銷,或從事OTT-TV及其中間投入或相關商業服務等服務給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亦即台灣本土業者不能有代理、經銷大陸OTT業務。這也意味著,大陸知名網上影音平台愛奇藝、騰訊視頻等,將因無人代理,被「逐出」台灣。
對此,台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指出,網路視訊串流業務禁止陸資,但現在有代理商在台灣推動大陸OTT業務,經過經濟部與陸委會討論,違反《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所以他們才會修法禁止。基於雙方互惠原則,台灣OTT不能到大陸落地,那大陸OTT也不能在台灣落地。
翁柏宗表示,公吿生效後,NCC會函文相關電信業者、因特網服務提供業者(ISP)、內容傳遞網絡服務業者(CDN)、資訊服務業者,以及愛奇藝代理商「歐銻銻娛樂」,不能違反公吿的事項,否則將罰款。
關於外界解讀愛奇藝平台在台灣將被下架、台灣用戶必須「翻牆」才能收看,翁柏宗表示,沒有所謂平台下架,或者封網、翻牆,愛奇藝的服務器放在香港,台灣用戶依舊可以透過網路收看。只是它不能落地台灣,現在就是有台灣業者幫助它落地。
關於台灣用戶購買愛奇藝服務,翁柏宗指出,法規將禁止台灣業者代理其業務,包括代收會費、客服等,但如果用戶使用跨境消費,這個不是管轄範圍。
至於愛奇藝的中間服務業者也包括美商,是否可以開罰?翁柏宗則表示,這部份NCC會去搜證,理解案情再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