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被控警暴須賠償 台北警局擬上訴 柯文哲表態謹慎
在台灣,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示威者曾與台北警方爆發流血衝突,最終以警方成功清場告終。前台聯立委周倪安等人事後向台北市警局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近日一審判台北警局須向14人賠償共111萬餘元(新台幣,下同)。
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周四(31日)表示會上訴,市長柯文哲則認為要收到判決書後才決定。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同日則表示,警察完全依法行政,判決對警察士氣的打擊太大,若未來執勤有陰影,不是台灣社會之福,對警察非常不公平。
案件周三(30日)在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宣判,台北警方被指在「323佔領行政院事件」中強制驅離期間使用的武力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台北市政府亦被指未盡督導責任,須與台北市警局共同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台北市議會31日召開市政總質詢,柯文哲與各局處首長列席備詢。國民黨籍市議員王鴻薇、民進黨籍市議員張茂楠質詢時問柯文哲、陳嘉昌是否要上訴。
柯文哲說,要收到判決書後再想想,且太陽花學運應基於公平理由,不管是警察告學生或學生告警察,應當成政治案件,並以政治解決。
柯文哲又表示,若員警不上訴,變成國賠案,可能會追究個人,這部分是有問題,基於公平理由,若不上訴應該講清楚後續是否有法律追究問題及是否針對員警求償,此案已拖5年,司法不應該這樣拖,政治事件不要以司法解決,他會想辦法。
王鴻薇則追問柯文哲是否支持北市警局上訴。柯文哲說,警方的態度就是會上訴,因為要保護基層同仁權利,他會思考是否有政治解決方式。王鴻薇認為柯文哲的說法是政治語言。
柯文哲在答詢張茂楠質詢時表示,要取得平衡也要顧及基層員警士氣,「是警政署指揮的吧,不會是北市警局指揮,往上告就好了」,強調應查清楚當時是誰下令。
陳嘉昌認為,依集會遊行法規定,若遊行範圍屬某一分局,就是由分局長擔任指揮官,範圍橫跨2個分局以上,指揮官就由警察局長擔任。
會後,陳嘉昌表示,為維護基層同仁權利,台北市警局會上訴;至於柯文哲認為收到判決書再決定,陳嘉昌說,柯文哲平時力挺基層員警,市長應該是認為此案需更謹慎處理,才會提收到判決書再決定。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