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蔡政府處理方式「轉軚」 台灣智庫:輿論倒逼政府
潘曉穎命案嫌犯陳同佳於10月23日在香港出獄,近來圍繞在陳同佳欲赴台投案一事,港台雙方唇槍舌戰,引起輿論熱議。台灣藍營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於10月23日舉行「陳同佳不來,司法真丟人!」記者會,淡江大學教授兼全球發展學院院長包正豪指出,維護主權是在實踐過程中才有,不是口頭說說就有,他強調「讓陳同佳透過中華民國法律進行審判,才是主權的實踐。」
包正豪也批評,民進黨政府這幾天的動作起源於「驚慌失措」,沒想到港府會用這種方式把人送來的,當下反應是「胡言亂語」,然後「集體圓謊」,直到輿論沸騰,發現可能影響選情,才立刻「髮夾彎」(意同「轉軚」)。
據悉,台灣陸委會於10月22日表示將派檢警赴港帶回港嫌陳同佳與相關事證,但此要求於10月23日遭到港府拒絕,港府指出,台灣應取消陳同佳入境管制,但台灣內政部對此回應是禁止網簽,並非限制入境。台灣陸委會則反擊港府「別有用心」。
包正豪在記者會上指出,蔡政府雖然髮夾彎,但又想吃香港豆腐,所以提出派檢警去香港抓人,然而香港就是因為無法處理陳同佳殺人罪,才用別的罪名關押,現在他獲釋後就是自由人,台方要求去香港逮捕一個自由人?這在香港不該發生。異地而處,港警若派人到台灣抓人,也不該發生。
他分析,現在蔡政府試圖解套的方式,就是「我要人你不給,把責任推給香港」,其實就是政治性操作,用來止血。之前胡言亂語,髮夾彎後又說是高明的政治談判策略,從此前不斷違法、被打臉,難稱高明。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則表示,事實上,台港都有政治考量,但可以看到香港的政治動作是跟台港法律緊密結合,是在法律架構下做政治動作。但台灣則是扭曲法律、放棄主權。
他說,陸委會10月23日早上的新聞稿稱,「縱放陳嫌,讓香港成為殺人犯可以到處行走的罪犯天堂」,港府要負責。但問題是,香港一再強調確認在香港無法起訴陳同佳殺人罪,現在陳同佳就是一個沒有被判罪的人。蔡政府想給人難看,卻讓自己難看。
廖元豪認為,如果陳同佳來台受審,可以實現民主、司法、主權的正義,凸顯台灣的制度優越。首先是民主正義,這幾天蔡政府想盡辦法不讓陳同佳赴台,但台灣社會輿論逼政府轉向,「有人說是馬英九、韓國瑜的功勞,但如果民間沒有壓力,民進黨才不鳥!」 這在香港、大陸很難做到,但台灣可以。
其二是司法正義,廖元豪表示,被殺害的香港少女,誰顧及到她的正義,誰還記得她的父親到台灣的悲痛。他強調,目前全世界能夠審判陳同佳殺人罪的,只有中華民國,可以實現司法正義。
廖元豪說,其三是主權正義,香港人不願意到大陸受審,願意到台灣來,然後台灣公開公平審判,是主權的勝利,這中間完全沒有民進黨所說的落入「一中陷阱」。他表示,「中華民國就在這裡,有司法獨立、司法正義,這也是向國際展現台灣民主法治的好機會。」
此外,台灣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盈德也批評,蔡政府模糊焦點說港人殺港人,應該香港管,他說,「但只要在中華民國能夠掌握的領域內殺人,不管殺的是誰,都不能被容忍,應該積極偵辦,這才能彰顯中華民國是自由民主法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