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案】陳同佳將獲釋 台法務部呼籲香港續押追訴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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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香港的陳同佳,早前承認4項洗黑錢罪後被判囚29個月,經扣減刑期後,預料最快可在本月中旬刑滿出獄。
台灣法務部周四(17日)發出正式呼籲,香港政府要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在陳同佳獲釋後積極續押追訴。台灣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基礎上迅速提供證據,使香港得以充分掌握港台兩地全案事證,以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追究刑責,實現公平正義。
法務部指,陳同佳與死者潘曉穎都是香港居民,且據了解香港檢警機關已掌握諸多未提供予台灣的證據,懷疑陳同佳可能是在香港時已預謀犯案,故香港並非沒有管轄權。法務部強調,陳同佳所犯涉嫌殺人的重大刑案屬於萬國公罪,香港檢警機關也應依照其司法程序,持續積極偵辦,以還給死者及其家屬公道。
法務部又提到,士林地檢署早前透過法務部經由陸委會向香港政府提出兩次司法互助協請調查取證,迄未獲回應。陳同佳潛逃返港,經士檢發布通緝,再透過法務部經由陸委會向香港政府提出遣送來台接受偵審,也未獲回覆。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