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台灣直擊】陳同佳十月獲釋 陸委會盼港府考慮各建議
去年港男陳同佳於台灣涉殺人案,回港後因洗黑錢罪被判囚29個月,因港台兩地無引渡條例令陳未能回港受審,命案觸發《逃犯條例》修訂爭議。陳同佳預計於下月將會刑滿獲釋,台灣陸委會副主委稱未有收到陳同佳會回台的請求,又指注意到香港各界有人提出各種處理命案的建議,認為如果建議能彰顯司法正義、保障人權,希望港府能認真考慮採納。
被問到有關香港最近的反修例示威運動,有示威者稱流亡到台灣,陳明祺指台灣跟國際社會一樣擁有共享人權自由的普世價值,對港人來台有相關規定,如果收到求助會依據人道原則及法規,在個案的基礎上作處理。而於明日(29日)台灣多個聲援香港反修例的將舉行反極權遊行,陳指台灣對依法進行的示威遊行會予以尊重,亦是自然及平常。
近日台灣不少校園有內地及香港學生因反修例問題起衝突,早前高雄義守大學一名香港學生在宿舍設立連儂牆,遭內地學生破壞及襲擊。陳明祺表示陸委會非常關注有關問題,重申政府對於語言、肢體霸凌行為「零容忍」,若再有類似事件,政府將不會寬待,且依法嚴辦。陳明祺指,相關大學及教育部已就事件對外說明,陸委會認為學校應該要確保學生言論表達的自由,並且就相關事件積極介入進行輔導,強化校園巡查,根據校規維持安全校園環境。陸委會將會與教育部繼續關注事態發展,呼籲學生遵守台灣法律規辦及學校校規,以尊重、包容方式處理不同意見。
陳明祺又稱,台灣是民主自由、法治社會,人人享有言論自由,學校更是學習的場所,學生雖然來自不同社會體制或環境,但仍希望學生能在自由民主、多元化及開放的校園裏學習尊重,其他人持不同意見要用同理心理解對方的立場,用真誠對話取代惡言相向,用文明理性態度面對差異,台灣以教育方法看待事情,希望學生能互相學習、互相尊重。
周三(25日)義守大學「學生獎懲委員會」經審議後,決定處罰內地學生兩次小過,惟香港學生不滿有關懲處,他認為對方既沒公開道歉及搬離宿舍,處分亦太輕,將進一步採取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