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共諜案】台北地檢署起訴新黨王炳忠 涉違法為大陸發展組織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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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認定,新黨青年軍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等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機構發展組織」,另外王炳忠之父王進步涉嫌協助上述罪行,今天(6月13日)北檢就此提起公訴。

新黨王炳忠(站立者)。(中央社)

中央社6月13日報道,北檢調查發現,2014年5月,在台大陸學生周泓旭結識新黨人士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2014年12月,王炳忠與周泓旭等4人受中國國台辦政黨局崔姓副處長及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趙姓官員指示,共同組成「新中華兒女學會4人核心決策小組」及「星火秘密小組」,在台發展組織。

吸收軍人、青年、學生等各階層人士

北檢又稱,周泓旭擔任與「國台辦政黨局」及「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在台監督及聯繫窗口,負責收取及匯報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發展組織的思想心得、工作企劃、預算案、工作成果,且協助提供組織所需資金給王炳忠,由王炳忠統籌運用資金。

北檢查出,王炳忠等4人以「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等社團組織為掩護,藉由舉辦活動、營隊、設立網站、經營網路社群粉絲團等方式建立管道,進而發展組織,從中物色吸收現役或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各階層人士。

王炳忠之父協助管理及隱匿籌組資金

另外北檢指控,王炳忠的父親王進步「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而幫助發展組織」,以「中華代天文教拓展協會」為掩護,協助王炳忠管理及隱匿「國台辦政黨局」及「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所提供籌組資金。

北檢也查到同泰公司在本案中涉嫌協助地下換匯,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嫌疑,起訴該公司負責人及職員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