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共諜案】台高院駁回周泓旭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1年2個月徒刑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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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赴台學生周泓旭被控刺探外交機密並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去年9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周泓旭不服一審結果,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
台灣高等法院今日(26日)再就本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周泓旭上訴,並維持一審所判決刑期。

台灣政大畢業生周泓旭。 (周泓旭Facebook圖片)

早前報道,周泓旭早年赴台攻讀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16年畢業,17年2月再以商務名義來台。檢方指控,周接受大陸黨務機構官員委託,來台以利誘遊說有機會接觸外交部機密的「A男」替陸方工作,更承諾給他每季1萬美元報酬,但「A男」不同意並向台灣有關機構舉報。

周泓旭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一審因「依發展組織未遂罪」獲刑1年2月。他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院。

稱自己收買A男是「吹牛」 硬碟被植入犯罪證據

高院審理期間,周泓旭持續喊冤指遭栽贓,且再度更換律師。在本月初的最後一次庭訊中,檢方提示周被錄到他遊說「A男」蒐集台灣機密、可固定支薪等不利說詞,周則解釋「我是吹牛的」,絕無犯罪意圖,又就「A男」根本是國安局人員,同時堅稱自己硬碟中的犯罪證據「是被植入的」。

另一方面,檢方指控周無悔意,一審判決過輕,應從重量刑;二審期間,台北地檢署又查出周利用新黨黨工王炳忠等人策劃「星火T計劃」、「燎原新聞網」發展間諜組織,移請高院併案審理。

高等法院上午宣判駁回周泓旭上訴,維持1年2月徒刑,至於王炳忠等人發展組織的併案部分,法官認為,該案是新案情,與周案無關,因此退回北檢另行偵辦。

周泓旭今天在宣判前對傳媒表示,不管被判多久,「台灣人民應該看清楚是誰在刻意破壞兩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