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成立人權博物館 直面白色恐怖時期人權受害歷史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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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在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如今,人權博物館將於17日在綠島紀念園區、18日在景美園區舉行揭牌儀式。據悉,博物館業務包含「解嚴」前(戒嚴令解除前)的相關人權檔案、史料、文物之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推廣等。
1947年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1949年5月20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實施戒嚴,同年6月21日又公布施行「懲治叛亂條例」,次年6月13日又公布施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其後長達40年的戒嚴體制下,台灣社會陷入噤聲難言的白色恐怖時期。
為促使當代社會面對人權受害的歷史,反省過去、記取教訓、展望未來,台立法院通過決議,決定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陳俊宏表示,國家人權博物館是亞洲第一座結合歷史遺址,闡述威權統治壓迫人權歷史的博物館,下轄白色恐怖綠島、景美紀念園區,並正名「白色恐怖紀念園區」管理中心。
陳俊宏期許人權館能成為人權與民主的「觀景窗」,提供教師豐沛的教學資源,不僅教育公職人員,也使當地民眾能深刻了解歷史。
今年是世界人權宣言70周年,1951年5月17日第一批政治受難者被送到綠島,陳俊宏說:「選擇在5月17日正式掛牌,意義重大。」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