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人待死無期 台灣死刑存廢爭議
「我要把真實當做是夢境,把夢境當做是真實,才可以活得下去。」這是台灣一名「待死」死刑犯曾經受訪時吐露的心聲,漫長的監獄生活難以忍受,可見一斑。如今台灣共有37名收監的死刑犯,平均每人已被囚禁21年。他們每日待在不足50平方呎的牢房裏,面對惡劣的衛生與食品條件,身體和心理狀態每況愈下,等待著不知道何時降臨的死亡。
依據台灣刑法第33條及第35條,死刑是主刑的一種,也是最重的刑罰。2024年初,台灣法庭受理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釋憲聲請,指死刑違反平等權、生存權,聲請憲法審查。9月宣判結果——死刑「部分合憲」但提高判處死刑的門檻。台灣廢死聯盟等組織發起訪談死囚計劃,關注待死現象。
在2000年前,台灣犯人在死刑定讞後約一個星期內便會被執行死刑。但1999年,台灣政府頒訂「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給予法務部長在死刑執行前再度審核的許可權,雖然延緩死刑執行時間,但間接導致待死現象出現。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下稱廢死聯盟)2003年成立,最初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北律師協會等團體組織而成,目的是要求政府暫緩執行死刑。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十幾年前便關注到死囚「待死現象」。2021年,一個針對全台死刑犯的訪談——「死刑定讞和無期徒刑收容人訪談計劃」開啟,林欣怡為團隊核心成員之一。團隊深度採訪37名死刑犯及抽樣的40名無期徒刑囚犯,歷時兩年完成。
林欣怡表示,所有人想起死刑犯,都是案發那一刻的可惡形象:
沒有人有機會知道他們的經歷,為什麼會犯罪,以及關到監獄裏的現狀又是如何? 我們希望大家可以理解這件事情,就知道他們再也不是當時犯錯的那個人。
囚廿載身體漸衰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透露,死囚們每日過著大同小異的生活,早上6至7時起床,晚上9時睡覺,除偶爾與親屬會面及出外運動,他們大部分時間都在逼仄的監獄度過。囚禁死囚的舍房非常狹小,兩人一間,每間僅有1.368坪(約48.7平方呎)的空間,灰牆上有一扇小小的窗戶,但因位置太高絲毫看不見外面的世界,囚犯們每日只有半個小時左右運動時間。遇上天氣不佳、監所人手不足的情況,時間還會被縮減,或只能在舍房外的走廊活動。有死囚慨嘆:
我就一直卡在這鬼地方,不到兩坪大的房間,就這樣卡了二十幾年,還要在這多久?
監獄內的飲食條件較差,死囚們每月的伙食大約需要2100元(新台幣,下同),平均一餐20元,即港幣5元左右。這令伙食的質素有限,只是用白水煮過食材後簡單加一點調味,大部分都不好吃。林欣怡發現,死囚們長時間待在室內,難以接觸陽光,導致大部分人都有牙齦疾病。但這些牙齒不好的囚犯飲食上也得不到特別安排,只能被迫吞嚥質地較硬、較大件的食物。
在監獄內的伙食費由政府承擔,但日用品等物資要自費買,負擔不上費用,亦是導致牙齒欠佳的原因。林欣怡說:
如果你要在監獄裡面有尊嚴的生活,你可能一個月需要一千到兩千塊錢,甚至可能要到三千塊錢。
但根據規定,死刑犯不像無期徒刑犯人可到工廠工作賺取生活費,只可在舍房內摺紙袋、紙蓮花,從而每月賺取數百元的勞作金。這些勞作金,連伙食也不足應付,更別提治療牙齒,因此死囚在監獄內的開支還需家人提供。有死囚曾向訪談計畫成員哭訴:
年紀漸漸大了身體也開始出問題,常常要跟家人要錢,我覺得很……憋屈,一把年紀了還一直跟人家要一個月幾千塊。
不敢說的心底話 聆聽者何人
漫長的等待對死囚們而言是痛苦的折磨。據訪談計劃成員統計,在監死囚中,有3人曾因無法忍受折磨而在獄中嘗試自殺,7人曾請求執行死刑,而抑鬱症、躁鬱症等精神問題也常見。林欣怡表示,監所中雖然有社工、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定期與死囚會面。但死囚們認為這些人代表監所,向他們透露自己的心理問題只會令自己更加被監管,進一步失去自由,因此在心理醫生面前偽裝正常。
經過多年的監禁,林欣怡表示,大部分死囚再重談當年犯罪的經過都表露悔意,也有人想補償受害者家屬,但也害怕打擾他們或重揭傷疤。訪談計劃進行時,團隊想保護死囚的隱私,主動承諾研究內容會匿名處理,逐字稿和錄音則在保存數年後銷毀。然而一名死囚表示不想被銷毀,因為這可能是他留在這世上最後的聲音。
廢死聯盟:並非為他們的罪行辯解
林欣怡說自己很早就開始接觸死刑犯,「但2010年左右我們才意識到,我們寫信給死刑犯沒有回信,是因為他們不識字。而台中看守所的同學(死刑犯)寄來的信字跡都一樣,因為一個人幫他們寫所有的信」。據訪談團隊提供的資料顯示,37名死囚平均只有初中學歷,且近半數的死囚在成長過程中經歷過家暴、疏忽照顧等負面經歷。
不可否認的是,37名犯罪人均是因為犯下嚴重的殺人罪行而被判處死刑,因此當訪談計劃的團隊提出關注死囚在獄中的困境時,也不免有反對的聲音。林欣怡說:
我們沒有要幫他的犯罪說話。一般民眾可能會有情緒,覺得這個人好可惡,我不要和他在一起……但不能說我要把這個人排除在社會之外,一旦你開啟了這個可能性,就會像潘朵拉的盒子,就會說更多人應該要被排除,那你的人權就會越來越糟糕。
被害人家屬:死刑能讓人真正解脫嗎?
來自台北,現年54歲的林傑(化名)曾兩次成為被害者家屬,他14歲時母親遇害身亡,20年後父親又被同一人殺害。林傑回憶,母親遇害後他與部分兄弟姊妹被迫入住育兒院,人生從此改變,他曾對兇手抱有恨意:「怎麼可以把我媽媽殺害,把他(兇手)殺死,當然要他死!」但他長大後修讀法律,心態上逐漸有所改變。林傑開始思考:「死刑,真的是給被害人家屬交代嗎?」
我們不會成為加害人,但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被害者家屬,真的到這個時候,我們怎樣讓他快速恢復到原來的生活?
林傑表示,當年他失去家人後,與兄弟姐妹們的生活十分艱苦,在父親去世時候甚至沒有拿到喪葬補貼,這證明台灣的被害人保護制度還有欠缺。因此林傑近年開始主張死刑並不能真正給家屬交代,政府更應該關注的是被害人的權益保護,包括經濟補助、法律訴訟協助等。林傑特別提到,當初殺害父母的兇手並沒有被判處死刑,因此自己對兇手仍有恐懼與陰影。他認為被害者家屬應該對犯罪人在獄中的情況、何時出獄及出獄後的住址有知情權。
提及死囚待死現象時,林傑認為對家屬或許既是折磨,又不是折磨。眼看兇手被判死刑,卻遲遲未被執行死刑,就像始終得不到交代,傷口一直無法撫平。但是,不處死兇手,可使家屬有機會了解更多犯案細節或動機,更能讓家屬釋懷。若能看見兇手真心悔改,知道此人仍有機會被教化,雖然恨意不會就此消失,但似乎能夠稍微修補傷痛。
然而,並非所有林傑的兄弟姊妹都能理解其觀點。林傑表示:
我的兄弟姐妹們只部分同意我的想法,他們贊成我爭取被害人權益保護,但不贊同我對死刑的態度。
政黨輪替影響處死率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佳玟指出,台灣執行死刑的另一個因素,是執政黨對死刑的態度。民進黨的黨綱列明:「尊重生命,嚴防冤獄,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同屬民進黨的台灣現任領導人賴清德曾在候選人辯論中表示,理解很多民眾不希望廢除死刑,但更應該回到問題源頭,他說:「最好的刑事政策是社會政策。」一直以來,民進黨對執行死刑的態度都較為消極,例如自2010年至今,台灣共處決35名死囚,當中33名死囚死於國民黨馬英九政府任內,只有2名死囚在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任內被執行死刑。距離台灣對上一次執行死刑,已經超過4年半。
死刑部分合憲 37名死囚或有轉機
今年9月20日,台灣憲法法庭做出113年(西曆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裁定死刑部分合憲。判決書強調死刑只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犯罪,且經過最嚴密正當的法律程序審理,並獲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等要求,方可判處死刑。
今次判決增設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的要求,即須所有合議庭法官全數贊成方可判定死刑,這使支持死刑者認為要求過於嚴厲,大幅增加判處死刑的難度;而反對者覺得即使設立多重關卡,亦仍然存在被判死刑的風險。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則指,今次憲法法庭的判決,雖增設合議庭「一致決」,但其實最高法院現時已經在執行相近的標準,不認為判決是一個進步。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李佳玟表示,今次判決讓37名死囚有要求重審的可能,再次審判他們的罪行是否屬最嚴重情節、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等,或使他們得到改判的機會。
【本文獲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實習刊物《大學線》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