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國家罪台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重判9年 陸委會要求公開判決書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2022年8月,大陸以「涉嫌分裂國家罪」拘捕33歲台灣男子楊智淵。2023年4月,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批准逮捕。近日楊智淵在大陸被以分裂國家罪名遭判刑9年,台陸委會5日表示嚴厲譴責,強調政府與家屬拒絕接受,並「要求中共立刻公開判決書,說明相關判刑證據」。
+1
陸委會:指控楊智淵的的罪名,是在指控大數台人的日常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5日下午記者會上宣布楊智淵遭判刑的消息。他表示,陸方今天指控楊志淵的罪名,「其實就是在指控絕大多數台灣人的生活日常,中共的目的就是利用本案恫嚇全台民眾,行長臂管轄之實。」
梁文傑稱,本案的判決結果恰好驗證日前發布的懲獨22條意見,「其實是針對全體台灣民眾而來,如果中共想要的話,任何台灣人都可以被定罪成台獨分子、台獨頭目」。
對於楊智淵目前的關押處以及政府是否協助家屬前往探視,梁文傑透露,楊智淵現在是在溫州,他被判刑的法院是溫州,家屬的部分,「我們都會跟家屬保持聯絡」。
梁文傑提醒,「中共利用軟硬兩手拉誘國人赴陸,少數在地協力者及受到中共利用的網路宣傳者還呼應中共的訴求、企圖鬆懈大家的心防,政府要再次提醒國人應該慎思赴陸的必要性,留意兩岸法規及體制的不同」。
據此前報道,楊智淵2022年1月出境前往大陸後就未返台,當年8月央視節目揭露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楊智淵被指推動「急獨」路線,涉嫌分裂國家犯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