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以涉嫌分裂國家罪批捕台男楊智淵 曾指其從事台獨分裂活動
去年8月,大陸以「涉嫌分裂國家罪」拘捕33歲台灣男子楊智淵。據最高檢今日(25日)消息,該案由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批准逮捕。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楊智淵是以「推動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為目標的「台灣民族黨」創辦人之一。
去年8月,時任美國眾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又譯裴洛西、佩羅西、波洛西)訪台後,大陸隨即於8月3日宣布,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疑犯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
同年8月4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將楊智淵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央視去年報道稱,楊智淵長期受「台獨」思想毒害。2006年,楊就讀中學期間即開始從事「台獨」分裂活動。2008年,楊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台灣民進黨選中重點培植,任命為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成為「台獨」勢力重要成員。2011年,楊參與組建「台灣民族黨」,積極策劃實施一系列「台獨」分裂活動,妄圖推動所謂「公投建國」。
報道稱,2019年,楊出任「台灣民族黨」副主席代理主席黨務後,變本加厲,高調推行「急獨」路線,大肆鼓譟「台獨」立場。同年,楊應陳水扁邀請,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新北市永和區立法委員,並在選舉中大肆宣揚「謀獨拒統」,極力煽動兩岸對立。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楊高調串聯分裂勢力為「港獨」站台,鼓動「多獨合流」,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根據大陸刑法第103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