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生日當天遭聲押禁見 鄭文燦疑涉貪污:自己沒有不法行為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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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台灣桃園市長的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遭桃園地方檢察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據台媒報道,桃園地方檢察署周六(6日)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相關案件,周五(5日)傳喚被告鄭文燦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向法院聲押並禁止接見。

桃園地方法院預計下午開羈押庭。

鄭文燦。(聯合新聞網)

對此,鄭文燦透過律師作出聲明,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也表示,此案仍在偵辦中,期盼檢調毋枉毋縱,盡速釐清事實真相。

公開資料顯示,鄭文燦是民進黨內活躍的中生代之一,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曾任行政院副院長、桃園市長、行政院新聞局長、行政院發言人等職務。而7月6日亦恰好是鄭文燦57歲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