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麗穎年收入逾2億人仔!福原愛代言一次100萬台幣 離婚財產點分

撰文:女人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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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演藝圈爆離婚潮,趙麗穎和馮紹峰、福原愛和江宏傑話題燃燒多日,而讓網友最關心的除了當事人感情狀態,還有龐大的財產怎麼分?尤其趙麗穎、馮紹峰在演藝圈皆是一姐一哥的身價,離婚消息發酵後,兩人的財力也跟著曝光。

趙麗穎、馮紹峰約10億財產怎分配?

在演藝圈闖蕩多年的趙麗穎,身價可是比擁有紡織業富二代家世的馮紹峰還高!據陸媒調查,趙麗穎結婚前一年收入為1.9億人民幣,而馮紹峰同期收入為4千萬人民幣,兩人合計年收入高達2.3億人民幣!因此有網友戲稱兩人結婚超過了同期65%的A股上市公司!而且不只演藝事業收入,趙麗穎和馮紹峰也持有多間公司股份,算下來名下財產高達10億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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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獨立就能各自保全?

據網友爆料,趙麗穎和馮紹峰當初就是因為懷孕了才結婚的,但在趙麗穎生完孩子沒多久,馮紹峰就傳出了一些不好的緋聞,那時婚姻就出現了一些問題,兩人開始進行財產分割,現在離婚落實,趙麗穎與馮紹峰分別持股10家與7家公司,但都未涉足對方的商業投資,也沒擔任對方公司的高層或股東,從結婚到離婚,兩人財務都相當獨立,而現協議和平分手,財產顯然已做好分配和規劃,即使離婚預料也不會產生財務糾紛。對於演藝圈高收入族群,就有律師建議,婚前一定要做好財產隔離與保護,簽署一份「婚前財產協議」,即使是結婚後的所得,也可以直接約定為個人財產,免去婚變後財產大失血的風險!

福原愛、江宏傑收入相差37倍

而離婚話題鬧佔據媒體版面多日的福原愛、江宏傑,也將面臨到此問題,身為日本乒乓球天后的福原愛,有大量廣告收益,光是代言價就高出江宏傑4倍!具了解福原愛光是代言價碼就要約300-400萬台幣、江宏傑僅約100-200萬台幣,加上其他收入,福原愛比江宏傑收入硬是多了37倍!兩人結婚四年,初估約賺2.6億台幣!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台灣律師丁昱仁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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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恐分出20%婚後財產

台灣律師丁昱仁表示,從結婚第一天算起到離婚那一天,他們名下各自有多少資產,結算之後多的要給少的差額的一半。根據兩人收入女方高於男方,略為估算下福原愛恐要付出婚後財產20%給江宏杰。而台灣律師梁維珊也表示,根據日媒報導,福原愛已經在日本進行一些財產處置,建議如果要提離婚訴訟,台灣和日本兩地的財產保全,都通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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