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豪與百億妻終離婚! 拖足4年原來要過好多關
現年40歲的吳建豪與新加坡百億千金石貞善(Arissa)2013年結婚,婚後5年屢傳婚變,二人更鮮有公開露面,更一度在IG互相攻擊,種種行為讓外界一頭霧水。據知,吳建豪早就主動和老婆提出離婚要求,更連寄2封離婚協書,但都一一被Arissa拒絕,但今日就有報道指Arissa終於心死,並在去年12月簽字離婚,雙方恢復單身。
吳建豪與妻子Arissa結婚多年,在新婚初期二人不時大晒環遊世界的蜜照,相當甜蜜!但好景不常,婚後一年二人已經不在晒恩愛!Arissa更不時在IG暗串吳建豪,激到吳建豪以英文留言:「管好你的舌頭。」還撃,二人更不約而同刪掉留言,更互相取消關注,關係如履薄冰!
報道更指,Arissa去年先收第一封離婚協議書,當時吳建豪的理由是「彼此已無共同生活逾3年」,但女方發現,對方找律師申請合法分居證明的時間點是在2016年底,根本不足3年,於是退回。而另一封協議書,吳建豪把理由改成老婆不支持他事業,興趣不相同等,但女方密友表示,結婚初期,她都自己掏錢買機票陪他四處工作,後來關係變質,對方不再告訴她行蹤,她也無法支持,再度退回。
而吳建豪早就主動和老婆提出離婚要求,但Arissa不願放手加上因為新加坡法律規定,結婚未滿三年的,不許提出離婚。三年後,如果雙方都自願離婚,得先分居三年才可以申請,並且禁止任何「顯示雙方尚有感情的行為」才得以順利進行。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離婚,這分居的期限就得至少是四年。對此,Arissa坦承經已離婚,但對於細節不願多談,僅交由代為律師發言,律師證實「我的當事者(石貞善)決定結束活在受傷與痛苦的生活而決定離婚。」
而在新加坡,離婚沒有男女平等的說法,婚姻家庭法也不叫婚姻法,而是叫《婦女憲章》。顧名思義,這是一部維護女性利益的法律。而事實上,它確實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國際婦女運動高漲時代的產物。按照《婦女憲章》,離婚後男方有義務支付女方贍養費,直到對方結婚為止。但是女人卻不需要付男人贍養費,即使她比男人富。故此,新加坡一般的離婚,少則三四年,多則無限期。很多人拖著拖著,實在是累了,最終決定不離婚了。這也可能亦是吳建豪與前妻Arissa拖足那麼多年才離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