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開關|德國要求來自中國旅客提供48小時檢測證明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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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駐華大使館1月9日在微博上發文,稱自歐洲中部時間1月9日零時起(香港時間9日早上7時起),凡是從中國(包括澳門)出發並入境德國的12歲及以上的旅客,離境中國時必須出示核酸測試陰性證明。

文中稱測試須在航班計劃起飛前48小時內完行。如使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COVID-19,前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抗原測試,則必須在航班計劃抵達前48小時內完成。

此規定同樣適用於那些德國並非為其最終目的地,或在出發前10天內曾在中國(包括澳門)逗留的旅客。

這項規定是鑑於中國目前感染高發的狀況而做出的,有效期暫定至2023年4月7日。

中國方面則繼續要求對返回中國的旅行進行核酸檢測。從1月8日起,所有前往中國的旅客都必須出示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