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裁決駁回紐約槍管法 紐約稱會制定新措施應對

撰文:歐敬洛 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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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6月23日,裁決推翻紐約槍管法案,指紐約要求居民證明「正當理由」,或充分理由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支的法案,違反了美國憲法。紐約州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但稱仍會以新措施限制擁搶。

紐約州長霍楚爾(Kathy Hochul)及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分別認為最高法院裁決魯莽和不可饒恕,指當地民眾可能面對更多槍擊案,強調當局會盡一切能力減低風險。

紐約州和加州的高官稱他們將採取措施,制定新的政策法規,在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槍支暴力發生的可能性。

霍楚爾稱聯邦「非常令人不安」,紐約州已經為此做好準備,將採取符合槍支許可政策的措施,包括定義禁止攜帶槍支的「敏感地點」。

圖為6月23日,美國加州一間槍械店,正在展示的各式手槍。(AP)

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稱,加州在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前提交的相關立法將被重新調整,以符合憲法規定,比如對隱秘攜帶槍支許可證的申請人加強審核條件;規定哪些人會被拒絕頒發許可證;規定禁止攜帶槍支的地點,如學校、法院和投票站點等。

加州還將提議在對隱秘攜帶槍支許可證的申請人進行審查時進行「危險性評估」,包括查看犯罪記錄、法律相關的限制令以及其他公開信息,查看其是否有對他人或自己構成危險的歷史。

國會通過槍支安全法案

但另一方面,國會參議院同日通過槍支安全法案,加強審查購買槍枝人士的心理健康紀錄,及堵塞所謂的「男友漏洞」,禁止因家暴被定罪的同居人士擁槍。法案獲15名共和黨議員支持,成為國會數十年來首次兩黨合作通過槍管法案。

法案刪除了最初民主黨要求的提加購買半自動武器年齡限制,及禁售大容量彈匣等,但經協商後最終得到共和黨的同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