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爭議】無人車系統獲美承認為「司機」 專家倡後果自負

撰文:李駿生 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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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政府交通部門回覆科網巨企Google查詢時,承認無人車系統可被視為汽車的「司機」,為近年急促發展的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技術奠定部分法律基礎。無人機遇上意外時責任誰屬的問題一直糾纏不清,有法律專家提倡將「法人」的概念伸延至AI機器,以投保的方式實現電腦在財政上「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但有人憂慮重塑此法律概念恐成為人類卸責的漏洞。

Google旗下的無人車。(Google圖片)

 

視電腦為人? 美國政府答Google:

無人車系統就是「司機」

科技巨擘Google早前向美國聯邦政府交通部門查詢交通法例如何適用於無人車,近日獲回覆控制無人車的軟件系統將被視為汽車的「司機」。英國《衛報》形容,今次是美國聯邦政府機關將電腦視為最接近「人類」的一個決定。Google研發無人駕駛汽車多時,不少法律問題一直纏繞科研人員。美國的法律列明,汽車內須為「司機」…(更多)

 

 

法律專家倡無人車納「法人」投保 自己撞車自己賠

「如果一架Google無人車在路上為了閃避一頭鹿,但與另一條行車線上的的車相撞,誰要負責?」這問題挑戰傳統法律觀點,到底是汽車的設計者、營運者、製造者、零售者,還是汽車本身應負上責任?按全球大部分地區的法律,人、商業公司、組織等皆可視為「法人」(legal person),享有權利及義務,但未能處理人工智能衍生出的問題。有法律專家提倡…(更多)

 

 

Tesla及Uber銳意研發無人駕駛技術 Tesla在港觸礁

科技巨擘Google獲美國聯邦政府回應,無人駕駛系統將被視為汽車的「司機」,但Google不是唯一銳意開發電動駕駛市場的企業,Tesla、Uber也同樣意欲開發無人駕駛技術。香港有用家曾試用Tesla的Model S的半自動駕駛技術,但運輸署去年10月強調,Tesla的新功能未獲當局批准…(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