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弗洛伊德案裁決出爐 涉案警察謀殺等三項罪名成立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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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非裔男弗洛伊德(George Floyd)死亡,涉案警察喬文(Derek Chauvin)被控謀殺等三項罪名。陪審團4月20日第二日退庭商議得出裁決,全部三項罪名成立,還押等候判刑。

圖為2021年4月20日,美國非裔男弗洛伊德死亡案涉案警察喬文聽取裁決。(美聯社)

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警察喬文去年於街頭制服弗洛伊德,用膝壓住弗洛伊德的頸部。被鎖起手銬的弗洛伊德只能不斷盡力呼喊「我沒法呼吸」,後來不幸死亡。喬文被控二級非蓄意謀殺罪(unintentional murder)、三級謀殺罪(murder)和二級誤殺罪(manslaughter)。

陪審團經過10小時的退庭商議得出裁決,判處三項罪名成立。被告隨即被撤銷保釋,被戴起手銬還押等候判刑。預計將於兩個月內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