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非裔男子弗洛伊德死亡案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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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明尼蘇達州(Minnesota)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非裔男子弗洛伊德(George Floyd)遭白人警員喬文(Derek Chauvin)跪頸致死案4月19日完成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陪審團退庭商議。

控辯雙方當天在亨內平縣(Hennepin County)法院結案陳詞。控方提及由旁觀者攝錄到的現場影片,顯示喬文跪在弗洛伊德頸部的時間長達9分29秒,期間包括一名9歲女孩在內的圍觀路人大叫警員放開弗洛伊德。

現年45歲的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前警員喬文(Derek Chauvin)否認二級意外謀殺、三級謀殺和二級誤殺罪的控罪,倘罪成將面臨最高40年監禁。圖為4月19日,喬文(右)和辯護律師內爾松(Eric Nelson,左)在亨內平縣(Hennepin County)法院與法官對話。(AP)

檢察官布萊克韋爾(Jerry Blackwell)稱,有關使用武力和死因的問題「非常簡單,孩子都能明白。其實,當9歲女孩說『從他身上下來』時,確實是小童都了解(這個道理)。就是這麼簡單。從他身上下來,(這是)常識。」

喬文律師內爾松(Eric Nelson)辯稱,注意到喬文胸前的攝像機和徽章被撞跌。內爾松指:「一名合理的警員了解掙扎的程度。」喬文當時的行為合理,弗洛伊德的死因是吸毒與心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