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首席談判專員:英國脫歐談判 18個月為限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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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英國脫歐談判的歐盟首席談判專員、前法國外長巴尼耶(Michel Barnier)上任後首度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記會,指英國僅有18個月時間與歐盟就脫歐安排進行談判,而最終條款可能不如英國保留歐盟成員國的身份。

負責英國脫歐談判的歐盟首席談判專員、前法國外長巴尼耶(Michel Barnier)表示,英國僅有18個月時間與歐盟就脫歐安排進行談判。(路透社)

巴尼耶指出,除非雙方對於新關係的形式有明確共識,否則堅拒在英國脫離歐盟與該國跟後者開展新關係的期間,設立一個短暫過渡協議。

他說,兩者談判期顯然會短過兩年。歐洲議會一開始首要先設定指引,而協議最終需獲得議會、國會及英國政府批准。如果英國首相文翠珊(Theresa May)下年3月發出通知,預期數周內可開始談判,可保觸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協議在2018年10月達成。

英國首相文翠珊稱,無意讓英國脫歐談判持續多過兩年。(路透社)

巴尼耶提到,英國脫離歐盟後成為第三國,因不再遵守特定義務,亦將不可享有跟之前相同的權利及利益。他說,進入單一市場以及貨物、服務、資金和人口自由流通的「四種自由」("the four freedoms")是不可分割的,沒有挑肥揀瘦(Cherry Picking)的選項。

文翠珊周二(6日)表示,英國政府也不想脫歐談判花多過兩年時間。她說如果政府在脫歐談判是否需要國會同意的上訴案中敗訴,會提出國會提案。代表英國政府的律師James Eadie指出,屆時不僅涉及國會,更會涉及主體立法。

英國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政府需要國會批准才可啟動脫歐程序。政府上月就此上訴至最高法院。

(路透社/BBC/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