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作者:黃宗顯
近來社會各界對毒品太空油議論紛紛,根據禁毒處藥物濫用資料中央檔案室(檔案室)的2024年首三季的統計數字及相關的毒品統計數字統計:「2024年首三季21歲以下青少年被呈報吸毒人數則由去年同期538人上升至593人,當中139人吸食『太空油』。」「『太空油』自2024年上半年起被呈報成為21歲以下青少年第三位最常被吸食的毒品。」而涉及太空油的罪行被捕人數激增,反映情況嚴峻,急需關注。
太空油的主要成份是「依托咪酯」(Etomidate),是一種超短效、非巴比妥類催眠藥,醫學上用作麻醉劑,用於較短的手術程序,其作用機制是影響GABA 氨基丁酸A型受體,導致中樞神經系統受到抑制,並影響錐體外系活動。然而,不當使用會產生許多副作用,例如鎮靜、肌陣攣、抑制腎上腺類固醇產生等。相信不少讀者都在媒體上見到濫用太空油的後果,本地和外地更有數宗涉嫌濫用太空油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傷的悲劇。
筆者最近也有協助幾位太空油濫藥者戒癮,其實不少濫藥者根本在對太空油一知半解,或有錯誤認知的情況下開始濫用,教人心痛。有見及此,筆者希望有關當局盡快立法將「依托咪酯」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大幅提升罰則,達到阻嚇之效,同時加強教育,抑止情況惡化。另一關鍵在於,找出濫用者,提供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幫助他們儘快擺脫毒癮。
留意到坊間有個別組織,有意無意將太空油和電子煙兩者混為一談,觀點不外乎是太空油多用電子煙機吸食,所以就提出應連同電子煙一併禁止。不知道提倡者是粗疏地以為只要禁止吸食器具就可解決問題,還是故意將兩者混淆,但無論是哪個原因,將兩種不同產品混為一談,對於直接解決問題核心都是有害無益的。
首先,以我接觸的個案來看,沒有發現由吸食電子煙變為吸食太空油的現象,使用太空油和電子煙的人是兩群人。縱然許多太空油濫用者對其成份和害處一知半解,但他們絕對理解自己吸食的不是電子煙。第二,目前的問題在於,新型毒品隱蔽性愈來愈高,就算禁止電子煙器具,吸食者亦可以轉用其他方式繼續使用,既不治標也不治本。第三,無論是對身體的影響、成癮性、對他人影響、社會應對措施等不同層面,吸食電子煙和太空油是截然不同的兩種行為,濫用太空油危害嚴重得多,必須予以明顯區分。
再試想像,如果社會的宣傳和法律框架都將兩者等同,都是全禁,令公眾真的相信「電子煙等如太空油」,情況會否更不堪設想?年青人反叛和對新事物好奇,當他們在兩種違禁品中選擇,如果要以身試法,他們有可能試試更刺激、效果更「上頭」的太空油。因此,有關當局應帶頭明確區分兩種產品,否則容易混淆視聽,讓公眾對兩者產生錯誤認知,對禁毒、控煙,同樣有弊處。
太空油和電子煙危害程度不一樣,但兩者確有相似之處,就是地下化。(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雖然太空油和電子煙危害程度不一樣,但兩者確有相似之處,就是地下化。為了降低吸煙率,有關當局提出的政策,常以懲罰為主調,包括早幾年「一刀切」禁止電子煙、以及近年不斷提高煙稅等。惟嚴厲政策推行後,局方亦應檢視成效,例如禁止電子煙及提高煙稅後,兩項措施都只是製造了市場缺口,將吸煙者推向黑市,令私煙問題日趨猖獗。
這些措施根本沒有解決到吸煙者的需求問題,結果或是無效,或是衍生更多其他問題,無異於藥石亂投。太空油的出現,重新帶起社會對電子煙和控煙政策的討論,現在正是最佳時機,深思並評估現時的控煙思維。全面禁止和監管之間的選擇,背後牽涉不同的考慮,包括需要參考科學研究的證據,深入考慮和分析對公共衛生、個人選擇和市場控制的平衡利弊。期望有關當局可以借鑒國際主流的相應監管措施,例如內地在規管新型煙草產品方面的做法等。在市場不斷改變的情況下,實在不該「一本通書睇到老」,而是適時檢視目前控煙措施的成效,作出適當的調整,以達致更有效的政策成效。
要成功禁毒和禁煙,公眾教育是十分重要的。珍惜生命,遠離毒品。
作者黃宗顯是精神科專科醫生。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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