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指控困擾 史提夫永利辭任永利渡假村總裁及董事會主席職務

性侵指控困擾 史提夫永利辭任永利渡假村總裁及董事會主席職務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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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性侵醜聞困擾的史提夫永利(Steve Wynn)辭任永利渡假村集團主席及行政總裁。

集團聲明讚揚史提夫永利是業界巨人,把拉斯維加斯打造成今日的娛樂目的地,並與世界級決策人員為集團定下優秀的準則。

史提夫永利指自己因大量負面評論請辭,他指目前的環境急於定下判斷,事實及其他東西都不及這些判斷。

《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士報道,永利拉斯維加斯渡假村一名女修甲師,2005年按照預約到史提夫永利的辦公室。當修甲師為史提夫修理指甲後,史提夫竟強迫她脫光衣服,更叫她躺在按摩床上,修甲師表明自己已婚,又拒絕與他進行性行為,不過在史提夫永利堅持下,最後仍遭性侵。她及後向人事部門投訴,史提夫永利向她支付750萬美元(約5850萬港元),以平息風波。

除了這宗性侵事件外,有數十名員工亦指史提夫永利持續強迫職員與他發生性行為。

女大生只同意前戲 指控遭「紳士」性侵奪初夜 法官4原因判無罪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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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都可以「預習」?台南1名處女大學生透過交友程式認識1名男子,對方邀請出來預習性行為,處女大學生一度形容對方行為「蠻紳士的」,同意只進行「前戲」,最終卻發生關係。事後女大學生指控遭到男方性侵奪走「初夜」,法官進行一審,認為女方見到男方當時戴上安全套,沒有出言反對或向其他人求助,二來驗傷報告顯示女方沒有受傷,判處被告無罪,控方不服上訴,案件進行二審,法官發現雙方事後對話內容最初正常,估計女方因壓力而有心理創傷,仍然維持無罪。

女大學生經交友程式認識被告,約到台南的汽車旅館「預習」性行為。(示意圖/gettyimages)

女生︰蠻紳士的,他說他想幫我破,讓我至少有個經驗…

台媒於3月報道,周姓男被告透過交友程式「Omi」認識案中女大學生,其間得知對方仍是處女,而且有心儀對象,聲稱如果她擁有性經驗,日後和心儀對象發生關係時會更得心應手。女方猶豫不決,一度向心儀男生詢問意見,聲稱周男「蠻紳士的,他說他想幫我破,讓我至少有個經驗…」。

雙方約定2023年7月2日前往台南1間汽車旅館,但只能進行「前戲」,女大學生更傳送訊息警告「絕對不可以越線喔」,同時提醒周男負責帶安全套,最終發生性關係。

女生控告遭周男性侵奪走「初夜」。(示意圖/gettyimages)

女大學生提告 一審判被告無罪

事後雙方繼續互傳訊息聊天,女方拒絕再次發生關係,但事後感到愧疚,決定蒐證套取對方說話,聲稱「我不是跟你說不要用破,我很痛」、「我記得我有明確告訴你不能用破處女膜對吧...」等,同年10月前往醫院驗傷控告周男性侵。

台南地檢署以涉嫌「強制性交」罪名起訴周男,台南地院進行一審,法官認為原告在汽車旅館見到被告2次戴上保險套,沒有出言反對、求救或告知他人,行為有違常理,加上原告身上沒有被壓制的外傷,難以認定被告性侵,判處被告無罪。

周男否認犯案。(示意圖/gettyimages)

檢方不服上訴 被告否認犯案

檢方不服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呈上原告2023年9月至11月期間接受學校心理老師諮商輔導的紀錄,出現憂鬱和焦慮,情緒變得低落,頻繁出現自殘念頭。

被告堅決否認犯罪,辯稱進行下一步前徵詢女方意願,得到同意後才繼續,事後一起洗澡相擁休息,而且駕駛電單車護送女方回家,女方當時也向他道別。

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周男無罪釋放。(示意圖/gettyimages)

法官二審再判無罪

法官發現雙方事後繼續互傳訊息,對話內容看似正常,沒有提及或質疑當日行為,事隔1周後,女方才開始傳送訊息,質問被告「我那時候有反對吧、我很痛」,被告回應仍然是困惑於女方態度轉變,並沒有因違反女方意願而道歉。法官亦估計女方在校的諮商紀錄可能顯示和周男發生關係,對自己在意的人產生懊悔,例如心儀對象和父母,其心理創傷可能源於壓力。

法官認為,年輕男女親密接觸時情慾升高,雙方會明示或默許同意進行進一步的性行為,加上周女提出的驗傷報告亦顯示其身體沒有明顯外傷,難以認定被告強制性交,所以駁回上訴,維持被告無罪,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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