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冬奧前夕三星皇太子獲減刑 9年前父為申奧獲特赦

撰文:張紹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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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犯案被判入獄,但因身為國際奧委會委員,獲時任總統李明博特赦,以便助平昌爭取申辦冬奧。時至2018年、平昌冬奧之前,他的兒子李在鎔於周一(5日)獲韓國上訴法院駁回部分控罪,並對其減刑,及後當庭獲釋。究竟是事有湊巧,還是韓國財閥如此「神通廣大」?

韓國首爾上訴法院周一公布二審判決,李在鎔刑期減半,當庭獲釋。(路透社)

韓國首爾上訴法院周一公布二審判決,三星集團繼承人李在鎔2.5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刑期較一審時減半,被收押353天的李在鎔被當庭釋放。法院駁回李在鎔在海外隱匿資產的指控,但他向朴槿惠密友崔順實行賄則罪名成立。

李在鎔剛巧在2月9日舉行開幕禮的平昌冬奧前獲釋,值得留意的是,他的父親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亦在9年前犯下貪污及逃稅罪而被判監,卻因為其身份有助為韓國平昌申請冬奧而獲總統特赦。

三星集團為韓國財閥集團之一,一直由李氏家族經營。(路透社)

因申辦奧運有功獲特赦

李健熙因干犯逃稅及瀆職等罪,2009年8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當年時任總統李明博期望平昌能成功爭取申辦冬奧,而巧合地李健熙正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委員之一。李明博希望透過這位三星會長的身份,說服奧委會韓國擁有足夠條件成為冬奧主辦國,於是在同年12月特赦他。

李明博在回憶錄中表示,當年他考慮赦免之時,已引起在野黨政治攻擊。他指出,當時民意調查顯示,有55%國民認同他以申辦奧運為由赦免李健熙:「站在國家利益和政勢的分岔路,我最終赦免李健熙。」

9年前,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犯案被判入獄,但因平昌冬奧,政府赦免他的罪行。(VCG)

李明博認為李健熙有為申辦冬奧作出貢獻,即使期後健康狀況欠佳,亦堅持到海外為申辦作出努力。

不過當時國內反對派就批評李明博的做法,現為總統文在寅的顧問之一、有「財閥狙擊手」和「三星死神」之稱的金相九,當時已是反對特赦李健熙的公民團體經濟改革社行政總監,他當時就指李明博特赦令是再度確認,三星地位高於法治及政府的說法:「李明博談及國家利益,但一個刑事案罪犯為韓國在全球為韓國舉行奧運爭取支,這只會傷害我們的國家利益及形象。」

「你係咪有特權?」

韓國財閥勢力龐大,與政府關係緊密,司法機構過去對財閥集團白領的犯罪行為持寬容態度,即使高層犯案遭檢控,也可全身而退。弘益大學經濟學教授全聖寅(音譯)接受《彭博社》訪問時表示,當地政府一直被財閥玩弄,而且「一直對財閥放軟手腳」,形容李在鎔的案件將成為另一宗財閥案件。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