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庭裁定Uber是的士服務 國家政府可予以規管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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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周三(12月20日)裁定,Uber是一般交通服務供應商,而不僅是一個叫車應用程式,這意呼着多個國家可予以規管。
法院是因應西班牙一個的士工會做出裁決:「(Uber)的服務,將非專業司機與個人連繫起來,納入運輸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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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