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總統280天 獲傳召任家鄉法庭陪審員 奧巴馬將履行公民責任
撰文:麥正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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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美國公民皆有義務擔任陪審員,美國前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也不能「倖免」。在美國總統寶座坐了八年的他,獲傳喚下月出任伊利諾伊州庫克縣陪審員,並已答應出席。
庫克縣首席法官埃文斯(Timothy Evans)於上周五(27日)在預算聽證進行期間,向該縣官員稱告知奧巴馬獲傳喚在下月出任陪審員,處理民事或刑事案件。美國《芝加哥論壇報》引述埃文斯稱,基於保障奧巴馬的安全,他不能透露奧巴馬的報到地點及時間,「我們會確保有足夠裝備保護一位前總統……他的安全對我們是最重要事情。」
埃文斯續指,奧巴馬「已透過代表向我明確表明,作為一個公民和其社區的一分子,他會履行他的公眾任務。」如果奧巴馬被選中,他將可獲得每日17.25美元(約134.55港元)的津貼。
現年56歲的奧巴馬目前居於華盛頓,但他在位處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則有另一居所。除了曾經擔任美國總統外,奧巴馬本身同樣是法律界人士。他是哈佛大學法律博士,曾擔任民權律師,亦曾在芝加哥大學教授國家憲法長達12年之久。
今次已非奧巴馬首次被傳召出任陪審員,七年前奧巴馬仍就任總統時,就曾被當地法院傳召,然而他因準備國情咨文而未能抽空出席。
他也不是首位美國卸任總統獲傳喚出任陪審員。前總統喬治布殊(George Bush)兩年前曾在達拉斯法院大樓報到出任陪審員,最終卻未被選任。此外,名嘴奧花雲費(Oprah Winfrey)亦曾中選任利諾伊州謀殺案陪審員。
▲喬治布殊兩年前曾在達拉斯法院大樓報到出任陪審員,最終未被選任,卻與另一位陪審員候選人合照。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