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專題】美國貓奴法官不信法律 以經濟分析創一個時代
波斯納是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的法官,但比起最高法院的可能還要「老江湖」。他在任三十多年勤於審案,至九月二日退休前寫下的判辭超過3300份,塑造了一個經濟分析的司法時代。
有些法官寫判辭別開生面,行文有別於法律文書。波斯納(Richard Posner)是表表者。
假設今次集體訴訟的申訴人都有養家貓,賣貓的人早已表示養貓之人要負責任,在日間餵飼貓乾糧,晚間給牠們貓罐頭,還要每隻貓有一個飲水機,因為牠們喜歡這樣喝水(水流下來方便飲用),而非從水盤喝水(地心吸力不方便),亦不喜歡與別的貓共用水池。
假設買貓的人依足吩咐在寵物店買齊用品,但家貓還是太大胃口,不但糧食昂貴,飲水機貴得來亦不穩陣。賣貓的人沒有誤導或隱瞞,已經如實解答買家的疑問。但很多買家仍然不滿意,覺得貓糧不用這麼貴(可能的確如此),飲水機既不穩陣亦是奢侈品。但有人會認為他們可以告得入賣家嗎?告什麼?
這是一宗民事案件,在今年三月上訴到第七巡迴法院。入稟人指出,青光眼用的眼藥水一滴只要16微升,但藥廠出產的眼藥水每滴一次卻多於16微升,令他們等同花錢買了用不著的眼藥水,要求廠商賠償。法官波斯納向來愛貓,在今次的訴訟他再一次以貓論事。
波斯納:研究法律倒不如活用經濟學
波斯納的判辭鮮用法律術語,反而花不少筆墨說故事、談案情。除了這是個人風格之外,亦因為他不喜歡法律理論——沒錯,這位法官甚至曾言研究憲法無謂,因為草擬的人刻意寫得含糊。波斯納經常批評司法界以為法律可以解答一切,殊不知經濟學才是大部份問題的答案,所以他提倡「法律經濟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是人是理性的,會做出最有利自己利益的決定。法律經濟分析亦有同一個信念,強調司法裁決之下人會如何理性選擇。這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效益主義,認為法官應該帶來最大的益處。
波斯納其中一次經典案例是1990年的丙烯腈洩漏案。美國氰胺(American Cyanamid)託人運載易燃化學品丙烯腈,途中卻洩漏起來,遭殃的印第安納港口區鐵路公司於是入稟索償。案件去到上訴法院,要仲裁美國氰胺犯了疏忽抑或嚴重法律責任。波斯納這次的判辭堪稱定義之作,早已成為侵權法必教的一課。當中他亦用上了經濟分析,例如這句:
如果裁定被告有嚴重法律責任……我們會給他誘因去試驗其他方法免生意外。不是加倍小心,我們假設再小心也無補於事,而是另覓路線,改變或減少(或許近乎零)可能引起意外的舉動。
「誘因」,一個在經濟學經常用上的概念,可能是波斯納最常用的思考工具。他介紹法律經濟分析時,曾經以美國的退休金政策作為例子。坊間以為約滿前發放退休金會令僱員變得慵懶;約滿才發放的話,員工自然不敢轉工,僱主可能有恃無恐地苛待他們。但波斯納指出現實原本不是這樣,因為還有更多誘因影響人的行為,例如僱主與僱主之間的競爭。
影響掛帥 實證決定一切
又例如1995年的血友病藥物案。多間藥廠推出的血友病藥物原來帶有HIV病毒,病患者群起而攻之,可能受影響的人多達一萬,他們申請集體訴訟。規模之大令這宗案件轟動一時,在上訴庭把關的波斯納要決定是否批准集體訴訟。在這次的判辭之中,他同樣以一種理性計算的方法來思考:
藥廠未必有信心抗辯成功。所以,他們很可能要面對250億美元的賠償(甚至更多)及破產。他們未必想賭一鋪。已經說得保守一點。他們會面對很大壓力,寧願和解了事。
在這個推論之下,波斯納最終的決定如何相信已經不用言明。
波斯納一再標榜他的經濟分析沒有任何門戶之見,不是自由派亦非保守派,既不用費心思討論條文原意,也不必花時間爭論個人權利抑或社會公平。他相信每一宗案件的最好方法都是「用事實來說服我」,衡量真實影響中的利與弊。
產量澎湃 打算退而不休
雖然之前已有高斯(Ronald Coase)和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主張法律經濟分析,但波斯納澎湃的影響力遍及學術界、司法界和美國社會,可謂遠超眾人;例如他自1969年起在芝加哥大學任教法律,半個世紀以來的學生包括了上訴庭法官伊斯特布魯克(Frank Easterbrook)和金斯伯格(Douglas Ginsburg),加入法律經濟分析的行列。
在司法工作方面,波斯納自1981年在上訴法院坐席,寫下的判詞超過3300份,平均一年近百篇。數十年來他寫下的著作超過60本,自2004年起亦與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Gary Becker)合撰網誌,走進網上世界以短文剖析天下事,直到貝克在2014年去世為止。
波斯納在今年九月一日突然宣布退休,但明言仍然會繼續寫書及在大學任教,推動法律經濟分析。哈佛大學教授桑斯坦(Cass Sunstein)甚至形容,如果諾貝爾設有法律學獎,他肯定是第一人獲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