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就是資產 FB要求用戶簽「不平等條約」 或成歐盟反壟斷目標

撰文:羅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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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是全球最大型社交網絡,現在已有20億個用戶,去年其收入高達270億美元(約2108億港元)。相信很少人會仔細閱讀Facebook的附屬條款之後才登記開帳戶,一方面當然因它像火星文一樣難懂,另一方面是當你身邊所有人都使用時,你不會猶疑,只怕孤立。不過,歐盟並不放過藏著魔鬼的細節,繼Google、蘋果之後,Facebook的附屬細則以及它對用戶數據的使用,很可能會成為歐盟反壟斷人員的下一個對付目標。

facebook去年收入高達270億美元(約2108億港元),當中不少來自廣告收入。圖為facebook在瑞典設立的數據中心。(Getty Images)

歐盟各國的監察團體正關注Facebook這個全球最大社交網絡如何收集用戶的數據,以協助其製造龐大的廣告收入,德國主管反壟斷的聯邦卡特爾局(Federal Cartel Office)是其中一個監察團體,它正在檢視Facebook有否利用其知名度去欺負用戶,令他們同意一些他們可能不明白的條款。用戶所提供的詳細資料,可協助Facebook生產針對性的廣告,令Facebook變得非常富有。

德國律師維默爾(Frederik Wiemer)指出,在聯邦卡特爾辦公室的眼中,Facebook是「敲詐」(extorting)用戶的資料。「誰人不同意(Facebook)數據的使用,就會被踢出這個社交網絡群體。怕被孤立的恐懼遭(Facebook)利用來獲取用戶所有的瀏覽活動。」他說。

韋斯塔格爾(Margrethe Vestager)是歐盟競爭專員,Google與蘋果的案件都由她主理。(路透社)

近年歐盟對美國科技巨企如Google、蘋果公司的連番打擊令舉世矚目。6月底,歐盟委員會的反壟斷官員宣布Google違反歐盟的反壟斷規則,罰款約24.2億歐元(約215億港元)。歐盟方面指出,Google利用其主導市場的搜尋引擎,在搜尋結果中優先顯示它所提供的格價服務網站,打擊競爭對手。去年8月,歐盟亦重罰蘋果補交130億歐元(折合約1,124.9億港元)稅款。

比利時律師伯恩賽德(Alec Burnside)認為,如果歐盟指控facebook違反反壟斷規則,這將比Google的個案更「激進」,因為「這肯定了私隱問題也可以是反壟斷的關注」,而所謂消費者的定義將會更廣闊,不限於在購買服務的人。

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特加(Margrethe Vestager)周一更向《金融時報》表示,她未來希望能夠先發制人,在公司未落實一些會造成壟斷的策略前阻止它們,防範未然。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