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出手整治天價彩禮 禁止藉婚索財:這三種情況下可以取回彩禮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中國因高價彩禮(聘金)引發許多爭議,更有不少年輕人因此不敢結婚。為整治這項陋習,最高人民法院12月11日發布「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明確禁止藉婚姻索取財物,並將於今年(2024年)2月1日實施。

該規定並提出,一方以聘金為名、藉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請求返還,法院應予支持。對於已給付的聘金,也明確三類情況可要求返還,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已辦理結婚登記但未共同生活,及聘金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

少女被指以彩禮「賣」女。(網上圖片)

近年不時傳出新人結婚時,女方家長要求高額聘金,因而引發紛爭。新華社報道,某縣村民稱,兩、三年前聘金一般是十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如今不少是20萬元起跳。

早前,在山西太原工作的男子郭曉(化名)便因高彩禮而退婚後,拿16.8萬元(人民幣.下同)辭職旅行,在不到半年內走了40多個城市。他直言,與其欠一屁股債,不如出去看看,許多網民夠表示支持。

郭曉辭職後背著行囊便出發旅行。(上游新聞)

央視新聞指出,聘金作為中國婚嫁領域的傳統習俗,但近年來聘金數額持續走高,糾紛案件數量上升,甚至出現因聘金返還問題引發的刑事案件。

11月11日,四川涼山發生一起兇案,父子兩人持刀在麻將館內追砍一男一女,致2人死亡,起因疑似女方悔婚後拒退聘禮。12日,寧南縣城關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兩名行兇者當場被警方控制,犯案原因尚在進一步調查中。

不堪高昂彩禮退婚辭職遊40城 內地男:寧欠一屁股債不如出去看看

針對因為彩禮引發的紛爭,官方多次發聲希望能整治這種亂象。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草擬前述「規定」,禁止藉婚姻索取財物。「規定」明確三類情形給付的財物,不屬彩禮:一、婚約一方在節日、生日等有特殊紀念意義時點給付的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二、婚約一方為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消費性支出;三、其他價值不大的財物。

對於已給付的聘金,也明確三類情況可要求返還,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已辦理結婚登記但未共同生活,及聘金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

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第三屆零彩禮集體婚禮現場。(視覺中國)

如果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但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並且聘禮數額過高,又或者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共同生活,法院可根據彩禮實際使用及嫁妝,綜合考慮聘禮數目、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再結合當地習俗,確定是否歸還,以及歸還的具體比例。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表示,民政部將持續深化婚俗改革,大力倡導簡約適度婚俗理念,繼續與相關部門一起做好高額彩禮等婚俗陋習治理,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