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四部門發通知: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台灣大選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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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選前夕,大陸商務部、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8日聯合印發《關於經貿領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
《通知》又指,要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率先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制度型開放,探索構建有利於推動兩岸經貿融合發展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研究制訂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指導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發揮區位優勢,聚焦對台貨物貿易、職業資格互認等重點改革事項,不斷深化首創性、差別化探索。
《通知》從5個方面提出14項措施。一是支持福建擴大對台開放合作。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支持福建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規則,支持福建加強對台招商引資。
二是支持福建對台貿易高質量發展。提升福建對台貿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對台貿易樞紐,探索兩岸服務貿易合作新業態。
三是深化閩台優勢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深化閩台產業融合,助力福建打造優勢產業集群,支持福建對台合作平台建設。
四是助力在閩台企融入國內大循環。推動福建內外貿一體化建設,支持在閩台企申報老字號,支持福建對台會展交流。
五是促進重點區域加快融合發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區密切與金門、馬祖貿易往來,加強與金門、馬祖合作開展園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