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1600萬 國家糧儲局原局長張務鋒判監10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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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報道,四川省德陽市中級法院5日(周二)公開宣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務鋒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張務鋒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查扣在案的張務鋒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張務鋒是2022年落馬的第二隻「糧老虎」,也是該年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國家糧食局)落馬的第二隻「老虎」。(新浪新聞)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張務鋒利用擔任原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山東省臨沂市委副書記、市長,山東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其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47萬餘元,其中160萬元至案發時尚未實際取得。

德陽市中級法院認為,張務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鑒於張務鋒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部分受賄未遂,且有重大立功表現,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可依法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張務鋒是2022年落馬的第二隻「糧老虎」,也是該年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國家糧食局)落馬的第二隻「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