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疆兵團副司令焦小平涉受賄遭提起公訴 曾被批違背新發展理念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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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4日(周一)報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焦小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焦小平。(網上圖片)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焦小平利用擔任財政部辦公廳部長辦公室副處長級秘書,財政部國際司資金統計處正處長級幹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57歲的焦小平曾於2022年6月當選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今年2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焦小平在任上被查。3月1日,官方通報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情況時稱,免去焦小平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7月27日,官方通報焦小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違背新發展理念,干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實施」、「罔顧黨中央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關係人開發秦嶺地區小水電,破壞秦嶺生態」。

曾在財政系統工作多年的焦小平,還被指「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走形變調,加劇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製造金融安全隱患」。同時,他被指存在「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收受股權、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職取酬」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