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明年實施 對港澳台同胞等作相應規定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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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10月24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旨在加強愛國教育、傳承和弘揚愛國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條,包括總則、職責任務、實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則。

愛國教育法規定了愛國主義教育的主要內容,涵蓋思想政治、歷史文化、國家象徵標誌、祖國壯美河山和歷史文化遺產、憲法和法律、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安全和國防、英烈和模範人物事蹟等方面。

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並對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相應規定。

香港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4周年。(視覺中國)

其中,《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全文5章38條,第22條規定:「國家採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教育和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台同胞對國家和中華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制定愛國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動保障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對於振奮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動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