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請人大審議 有針對性規定港人內容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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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今天(26日)首次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央視報道指,草案對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針對性規定。
據央視報道,草案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並對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村居民、代表性人士、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針對性規定。
草案還規定,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網絡內容建設,製作、傳播體現愛國主義精神的網絡信息,開發、運用新平台新技術新產品,生動開展網上愛國主義教育活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表示,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落實憲法規定,以法治方式推動和保障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對於振奮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深入總結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經驗,堅持愛國愛黨愛社會主義相統一,把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作為著力點,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為鮮明主題,遵循愛國主義教育規律。
臧鐵偉又表示,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規定了愛國主義教育的內涵、目標、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二)規定了愛國主義教育的領導體制、工作原則和教育內容;
三)規定了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以及各方面向不同群體和對像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任務;
四)對充分利用各類資源、設施及平台等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作出規定;
五)規定了愛國主義教育的支持保障措施。
臧鐵偉稱,草案在起草過程中,廣泛徵求有關方面特別是基層立法聯繫點的意見和建議。河北正定、天津小白樓、重慶沙坪壩等聯繫點充分發揮各自特點和優勢,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